一个良好的沟通会让大家合作的非常愉快,其实补偿款说白了就是被拆方想多拿点补偿,而拆迁方想节省一些成本,都是“生意”,那么如何建立一个良好且有效的沟通,且都能完成彼此的“目标”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从以往的一些办案经验中总结了一些经验有助于让彼此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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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心态。

我们是为了拿到合理的补偿去的,而不是为了所谓的“奖励”去的。实践中,大多数的拆迁奖励目的在于加快签约和腾空房屋,避免影响后续项目。所以,越是丰厚和易得的拆迁奖励,我们越要谨慎对待。而且许多所谓的“奖励”,其实是来自被征收人应得的补偿当中,拆迁方通过巧立名目,把补偿当奖励,实际上,被征收人并没有真正得到奖励。所以,被拆迁人对于奖励和补偿,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知道自己应得的是什么,而什么又是不能要的。切勿因小失大。

2不要过多的纠结市场价格

实践当中,非常多的被征拆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就坚持自己房屋的补偿不能比周边市价低。这个理解其实是有偏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是: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该规定的关键除了不低于“市场价格”,还有“类似房地产”以及“评估”等字眼。“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拆迁房屋及所占土地位置、用途、结构、新旧程度等情况相似的房屋和土地,而“评估”更是要参照该片区内公布的具体的补偿方案才能有结果。

3口说无凭,要白纸黑字落到实处

沟通的过程其实就是谈判的过程,谈判的目的不是谈而是最终要拿到彼此都满意的合同,所以一定要把双方谈妥的东西白纸黑字的写下来,例如:货币补偿达成一致,应该把补偿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都写清楚。如果是房屋置换达成一致,应该把置换房屋的面积、位置、交付时间等都细节都约定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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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