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和大家讲述一起玩角色扮演游戏时,四‬名‬在‬校‬大‬学生因‬女‬方‬喝醉‬酒后,一‬念‬之‬差‬而引发带有轮奸情节的强奸案。

最近有一种很火的游戏方式叫“剧本杀”。这是一款线上、线下体验推理游戏。线上是使用App游戏方式。线下实体店通常根据剧本设定布置场景,玩家同处一室,通过语言、表情、谈吐、肢体动作等表演故事。参与游‬戏方式可与朋友结伴前往,也可一人前往,随‬机‬与店内其他顾客一‬起‬组队‬参与游戏。

男子李某、陈某、周某、王某均是在校大学生,游戏爱好者。女子,艾某,00后,奶茶店员工。

今年1月份,女子艾某独自一人来到某“剧本杀”游戏实体店,参与了一款以破案为主题的游戏,该游戏主题设计的情节是需要不停喝酒才能进行下一步的。

当天艾某玩的这款游戏,按照剧本是需要4男3女同时参与的,由于艾某是独自前往,所以她只能随机和其他互不相识的顾客临时组队共同参与游戏。

当时参与游戏的七人当中,四个男性是相互认识结伴前往的,另外两名女性也是。只有艾某是独自一人前往参与游戏。

因剧本需要,店里只提供一瓶浇酒,但四名男性觉得酒不够,于是在游戏开始前,他们自己买了啤酒、白酒提供游戏时之用。

玩游戏过程中,众人都喝了很多酒,四名男子也不停劝说三名女性多喝点酒才好玩。艾某因不胜酒力,在游戏快结束时就已经晕睡过去了。

游戏结束后,另外两名女性就被赶来的男性朋友接走,只留下了艾某一名女性还未离开。男子李某看到醉酒的艾某起了歹心,于是向众人提议将醉酒的艾某带至附近的酒店开房。另外两名男子周某、王某说不敢去后准备离开。然后李某说“你们不去就帮忙打下车,并买一盒安全套回来,我们两个要扶人上去,不方便。”周某、王某同意了。

于某,周某到楼下便利店买了盒安全套之后,交给了正在等车的王某后离开。王某打到车之后,通知李某、陈某下来上车。李某、陈某搀扶艾某上车后,王某也离开。

李某、陈某二人将艾某带到附近酒店开房后,二人趁艾某醉酒晕睡时,轮流与艾某发生性关系,过程中两人均用手机拍了视频。事后二人一同离开。

艾某醒来发现身体异常后报警。警方根据线索将四人全部抓获归案。随后检院以强奸罪对四人提请诉讼。

一、李某等四人构成强奸罪么?

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里的“其他手段”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妇女醉酒晕睡时、受到精神胁迫时等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时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女方酒醉晕睡后,男方在事先没得到女方允许的情况下,趁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事后如果女方追究男方责任,基本上都会被认定为强奸罪。

本案李某、陈某二人与受害人素不相识,二人是趁女方艾某醉酒晕睡时,将其带至酒店开房并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事后女方报警。因此,毫无疑问李、陈二人是在违背女方意志进行的性行为。故构成强奸罪。

李、陈二人到案后对各自趁女方醉酒时侵犯女方性自主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两人拒不承认有轮奸情节。其理由是:

1、陈某认为二人进房间后,由于自己手机没电,于是下楼到前台借充电宝去了,并到便利店买了包烟,大概前后有20分钟。有视频监控可作证。回到房间后,李某正在洗澡,李某也未曾告知已经和艾某发生了性关系。自己是在这种情况与艾某发生性关系的,因此根据刑法规定这并不属于轮奸情节。

2、李某认为二人进入房间后,陈某手机没电说去借充电宝,但迟迟未归,按照正常来回时间速度,到前台取到充电宝后再回到房间也就三分钟左右的时间。但接近7.8分钟还不见陈某回来,所以我以为他走了就不会回来。而且陈某回来后与艾某发生性关系,本人在洗澡,根本不知情,是出来后才知道的。因此只构成普通的强奸罪。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强奸案中是否有轮奸情节,主要有几点:

1、二人及以上行为人有共同强奸受害人的故意;

2、二人及以上同一时间段内既遂强奸同一受害人的行为;

3、明知另一行为人已经强奸受害人,其本人仍然实施强奸同一受害人的行为。

根据警方调查取证及四人供述可以看出,四人曾在游戏店内共同策划、预谋趁女方醉酒时,将其带至酒店开房并与之发生性关系。因此可认定为李某与陈某有共同奸淫女方的目的,虽然过程中,陈某有短暂的离开,但其返回后仍然强奸了受害人。二人强奸的行为既遂。因此,李、陈二人的强奸行为可认定为有轮奸情节。

本案的周某、王某虽未直接参与强奸行为,但二人在得知李某、陈某准备将受害人带至酒店强奸时,不但未予以制止,而且还为其强奸行为提供帮助。因此,可认定二人属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理。

二、四人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二)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三)强奸妇女多人的;

(四)奸淫幼女多人的;

(五)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六)二人以上轮奸的;

(七)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

(八)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很明显,李、陈二人之行为符合上述的第(六)款之规定,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周某、王某的量刑应在这个基础上从轻处理。

最后,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某等四人有期徒刑五年至十一年不等。

三、结语

1、四名在校大学生,花季少年,理应以学习为重,却做着喝酒、沉迷游戏、开房、强奸等没有一件是与其身份相符合的事情。最终全部锒铛入狱。他们的父母该怎么接受这个事实呢?所以说家长们一定要从小教育好孩子,不要让孩子染上这些陋习,一旦染上受害的不只是孩子。

2、艾某自身也有不妥之处。作为一名年轻女性,与陌生异性如此大量饮酒,导致醉酒晕睡不醒,这种行为本身就是缺乏安全意识的行为,极易引发刑事案件。所以广大女性网友们一定要引以为戒,洁身自爱,做个三观端正的女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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