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颁布了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系列优惠政策,进城购房农民可领取政府发放的购房补贴。那么,这些补贴该如何申呢?6月25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住建局相关部门。

农民申请进城购房补贴,要按如下流程办理: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为购房农民开具《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

购房农民持《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取得《税收完税证明》。购房农民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吉林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收完税证明》、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打印),到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购房补贴申请。

吉林市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政策从今年6月26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至明年6月25日,在此期间内购房农民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民可享受购房补贴。

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对购房农民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购房农民发放购房补贴。

购房农民提供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在购房补贴发放前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享受政府购房补贴资格;在购房补贴发放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及时予以追缴,对于拒不返还已得政府购房补贴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申请补贴地点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10楼(雾凇中路600号,原雾凇路客运站),每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2:30-16:00受理补贴申请

相关详细信息请登录吉林乌拉圈、吉林雾凇台查询。来源/江城日报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