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了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沭阳县2021年度
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同意这些土地被开发利用
涉及沭阳多个乡镇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沭阳县2021年度
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沭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呈报的(沭)地呈字[2021]第1号《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高墟镇古泊村、李恒镇孙洪村、李恒镇西河村、钱集镇新桥村、汤涧镇大李村、汤涧镇范场村、万匹乡丁蒋村、西圩乡西圩居委会、新河镇春生村、茆圩乡青坊村、沭城镇西张圩居委会、沭城镇张刘居委会、潼阳镇潼南村等的5.3996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2.506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0.0126公顷集体未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7.918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5.3996公顷;征收土地7.9185公顷。
二、同意你县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 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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