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近半年的酝酿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及《裁量基准》正式颁布。

修订后的《办法》及《裁量基准》涉及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出版、电影等六大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77部,确定行政处罚权351大项,725子项。该《办法》在淮安市处于领先地位,也是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公布以来全省文广旅游系统第一部制定出台的裁量权适用办法。它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市文广旅游局切实依法行政、柔性处罚的工作原则,同时还融合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为进一步规范淮安文化、旅游等领域行政处罚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