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一名青年罗纳德·科顿莫名其妙地被指控为强奸犯,并在监牢里消磨了11年的青春时光。最后,罗纳德·科顿凭着DNA检测为自己洗刷了罪名,重获自由。这就证明,并不是所有受害人的记忆都是正确的。在受害人辨认罪犯的时候,极有可能发生看走眼的情况。
研究表明,人的记忆会受到各方面的影响而发生误差。尤其对于受害人来说,他的记忆很可能会受到当时恐惧情绪的影响而发生错误或扭曲。虽然,现如今受害人的陈述依然是司法审判的重要依据,但不可否认的是,受害人的记忆误差往往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而罗纳德·科顿就是被冤枉的人之一,事情发生在1984年。
22岁的珍妮弗·汤普森(受害人)是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伯灵顿的一名大学生。1984年7月28日晚上,珍妮弗从睡梦之中惊醒,她似乎感觉到有人潜入房间。清醒后的珍妮弗发现有一个人正用刀子抵着她的脖子。珍妮弗马上明白了自己的处境。而这时,那名用刀子抵着珍妮弗的人开口威胁道:“不许喊叫,否则我就杀了你。”珍妮弗被吓坏了:“求求你不要杀我。你可以拿走我的信用卡、我的钱包以及房间里的任何东西,只要你不伤害我。我的车钥匙就在桌子上,你还可以开走我的车。”可是这名男子却告诉珍妮弗:“我不要你的钱,我对钱不感兴趣,我也不缺钱。”
珍妮弗马上明白了这名男子的言外之意,她很可能会遭到强奸。珍妮弗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于是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珍妮弗决定努力记住这名男子的长相,然后就可以去报案,让警察根据她对这名男子相貌的细致描绘,尽快把他缉拿归案。在半个小时之后,珍妮弗骗这名男子说要为他倒一杯水。随后,珍妮弗趁机从房间的后门逃走了。逃脱后的珍妮弗马上向警方报了案。
随后,警方就根据珍妮弗的细致描述画了一幅罪犯的画像。警方又根据其他的一些线索,最终把强奸珍妮弗的嫌疑锁定在一名叫罗纳德·科顿的年轻人身上。根据警方的调查,这名叫作罗纳德·科顿的年轻人不仅在案发地点附近的餐馆工作,而且在年少时也曾经有过入室实施性侵犯的犯罪记录。警方为了进一步确定罗纳德·科顿的犯罪行为,在这起强奸案发生三天之后,让受害人珍妮弗辨认照片。一名警官把6名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摆在珍妮弗的面前,并告诉珍妮弗:“根据您的描述,我们已经把犯罪嫌疑人的范围缩小到这6个人身上,希望您能从中辨认出罪犯。”
于是,珍妮弗便开始仔细辨认,她看得很认真,但也可以看出她有一些疑惑。过了大约5分钟时间,珍妮弗终于拿起罗纳德·科顿的照片对警方说:“他就是强奸我的人。”珍妮弗的语气非常肯定,由于之前就收集到了一些线索,再加上受害人的指认,于是警方就把罗纳德·科顿定为了这起强奸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罗纳德·科顿是从母亲那里得知,他成了珍妮弗被强奸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不久后,罗纳德·科顿被带到了警察局。一名警察开始对他进行审讯,在审讯的过程中,警察明显感觉到罗纳德·科顿的紧张,于是就更加怀疑地问道:“你紧张什么?”罗纳德·科顿掩饰道:“我没有紧张,我只是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最近什么也没做啊。”这让警察更加怀疑起他来。
由于在审讯的过程中,罗纳德·科顿并不承认自己就是强奸珍妮弗的那个人,于是警方决定让他和其他犯罪嫌疑人站在一起,让珍妮弗辨认。事后,罗纳德·科顿回忆道:“当我站在真人辨认的队伍里时非常紧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紧张。我甚至还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双腿在不自觉地发抖。”后来,珍妮弗把目光锁定在了罗纳德·科顿和另外一名男子身上,并向警方询问:“能让5号(罗纳德·科顿)和4号再做一遍刚才的动作吗?那个人不是5号就是4号。”随后,珍妮弗非常肯定地对警方说:“没错,就是5号,他就是那个强奸我的人。”事后,有人告诉珍妮弗:那个5号就是她在照片辨认中选择的那个人。珍妮弗的心里感到了一丝庆幸:“没错,我选择对了,他就是那个人。”
于是,罗纳德·科顿就被正式定为这起强奸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随后,在长达一星期的审讯过程中,陪审团听了罗纳德·科顿的辩解。但是,许多意外的证据却一致把犯罪的矛头指向罗纳德·科顿。就在他接受审讯的过程中,珍妮弗又为警方提供了那名强奸犯的衣着特征,巧合的是案发当天,罗纳德·科顿的服装特征也符合珍妮弗的描述。在警方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的过程中,有一件从强奸犯的衣服上掉下来的物品,也和罗纳德·科顿的衣服吻合。种种证据都表明,罗纳德·科顿有罪。于是,在经过长达40分钟的讨论后,陪审团认为罗纳德·科顿就是强奸犯。最终,罗纳德·科顿被定罪判刑。他戴着手铐和脚镣,被送往北卡罗来纳州中心监狱。
进入监狱后,罗纳德·科顿一直没有放弃为自己申诉。终于,一个偶然的机会,罗纳德·科顿得知一个新名词——“DNA检测”。于是,他就给他的律师、法学教授里奇·罗森写信,希望可以为自己申请一个做DNA检测的机会。伯灵顿警方取出了尘封10年之久的证据。其中一份证据保留了完整的DNA。检测的结果表明罗纳德·科顿是无辜的,真正的强奸犯是一个叫普尔的家伙。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像罗纳德·科顿一样,通过DNA检测为自己洗刷了罪名,而这些人大多数都曾经被指控为性犯罪或谋杀。此外,刑侦学家通过研究还发现,这些人当中有75%的人之所以会含冤入狱,就是因为受害人的错误指认。
其实,不仅这些被冤枉的人是无辜的,那些受害人也是无辜的,他们并不是故意进行错误指认的。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造成了这些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呢?答案就是受害者被扭曲的记忆。人们总是对自己的记忆确信不疑,认为自己在清醒状态下所经历的一切都会准确地记录在自己的脑海里,永远不会发生错误和扭曲。就像珍妮弗一样,她在受到别人的侵犯时,心里也曾想:“既然伤害无法避免,那我就要牢牢记住这个给我带来伤害的人,记住他相貌的每一个特征,将来我可以向警方指认他,把他送进监狱,让他为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但是,珍妮弗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完全信任的记忆居然背叛了自己。在珍妮弗指认罪犯的时候,她的记忆向她发出了错误的信号。也就是因为这个错误的信号,让珍妮弗痛恨的罪犯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却把一个无辜的人送进了监狱。心理学家曾经提出,人的记忆并不会随时随地忠诚于它的主人,在一些意外的情况下,人们的记忆会欺骗它的主人,就连拥有这段记忆的本人也觉察不到这个高明的“骗子”的手段。这就说明,人的记忆存在一定的偏差,它不可能像磁带或录像带一样记录当天所发生的一切情境和事物,并在需要的时候准确无误地回放。
美国的艾奥瓦州立大学心理学教授加里·韦尔斯用他从事证人记忆研究30年的经验告诉人们,受害人的证言和指认并非任何时候都是可靠的。例如,在辨认队伍里,真凶不一定就在里面。但是,受害人一般都会在这些人中选出一个他认为最像真凶的人。这就好比是一道选择题,受害人会在潜意识里认为自己必须选一个出来,似乎没有拒绝的余地。针对冤枉罗纳德·科顿的问题,调查此案的警察也指出,他觉得珍妮弗在辨认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时十分认真,足足看了有5分钟的时间。针对这一说法,心理学家韦尔斯说:“即使这样,也不能表明在这5分钟的时间里,珍妮弗都在辨认犯罪嫌疑人。因为人的再认记忆是非常短暂的,只需要10秒或15秒钟的时间就会完成。”所以,在珍妮弗辨认犯罪嫌疑人的面孔时,实际上她瞬间就认定了那个人,剩下的时间不过是在确认和强化自己认定罗纳德·科顿就是那个侵犯她的人而已。
延伸阅读:恐惧扭曲记忆
一个人的记忆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自己情绪的影响,尤其是恐惧的情绪。在受害人受害的过程中,不论他如何告诉自己要保持镇定,还是会被极大的恐惧情绪所笼罩。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极有可能发生记忆的扭曲和误差,甚至会发生遗忘的情况。恐惧不仅是人的基本情绪之一,而且还是对人们造成影响最大的情绪。当一个人处在自己无法摆脱的危险情境中时,就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恐惧的情绪,正如受害人在遭受他人的伤害时,被恐惧的情绪紧紧地攥住一样。
当一个人处在恐惧之中,其精神和身体都会处于一种冻结的状态,这个时候人的各种活动——不论是大脑活动还是身体活动都不再受意识的控制。而此时,恰恰也是记忆最容易发生扭曲和错误的时候。当然,如果受害人的恐惧情绪发展到极致,还会选择遗忘,也就是把这段记忆从自己的意识中完全抹去。
在催眠师提取受害人的这段记忆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向受害人施加暗示。因为催眠师的暗示会影响受害人记忆的真实性。
【本文节选自《罪案终结:超神奇的催眠破案法》,作者李娟娟,中国法治出版社 ,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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