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讯(记者许平)昨日,市民梁某向媒体反映,他近日收到广东某航律师事务所陈某律师的律师函,并每天电话不断骚扰催收要求履行债务相关义务!根据函文条例,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所谓债务纯属对方个人不实虚构!

据了解,梁某与对方曾经是朋友,之前有过合作,公司早已注销,双方之间并没有实际的合约及债务凭证,对于律师函仅是个人行为,根本不能作为诉讼的证据!
目前,陈某为了澄清事实真相,向媒体公开,并向司法局、律协投诉该律师的骚扰,依法追究对方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