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回应不批捕强奸犯:为什么强奸冤案多等七个问题?

看了白云区检察院通报,真的为邝先生捏了一把汗,幸亏遇到一位负责又有担当的检察官,否则很有可能被批捕起诉判刑。
如果在网上搜冤案,强奸案件冤案占很大比例,仅仅教师强奸学生,就有好几起著名的冤案。
比如现在微博上正在热搜的汪康夫强奸冤案。1966年,小学教师汪康夫在任教期间被公安带走,随后法院认定其强奸两名,猥亵十名女同学,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从1978年开始,汪康夫便一直写信伸冤,至今已42年,10名女同学54年后否认被老师强奸。

一、为什么强奸冤案多?
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强奸案件的认定,一个重要的依据,就是女方是否同意,认定女方是否同意的主要依据,是受害人陈述,一旦女方说自己不同意,男方很难有证据证明女方同意。强奸案件一般发生在隐秘空间,只有两个人,相当一部分案件并没有精斑、伤痕等物证,有的案件可能除了被害人陈述外,并没有其他直接证据,但是仍然被逮捕判刑,河南的一个青年,就是因为被害人认错了人,被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并且执行的。所谓“奸出妇人口”,就是这个道理。
女方同意或者半推半就时发生关系,之后不同意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关系被人发现,女方老公、父母或者其他人发现后,女方为了推脱责任,挽回面子,往往牺牲男方,指控男方强奸。
二是由爱生恨,发生关系后,双方关系破裂,男方不再和女方交往,女方认为被男方欺骗,指控男方强奸。
三是为了钱。本来说好了给女方多少钱,但是之后女方嫌少,或者男方不给,于是女方报警强奸。
四是仙人跳。女方和男方发生关系的目的,就是为了钱。为此接近男方,引诱男方发生性关系,之后给男方要钱,男方不给,就报警强奸。这样的案例也很多,报道出来的也不少,李某某强奸被判十年,就是因为要五十万不给,被判刑的。
五是被构陷。生意上的冲突,甚至官场纠纷,都有可能采取这样的方式,有不少官员也被如此构陷过。
二、诬陷强奸为什么会成功?
因为认定强奸犯罪的主要证据是被害人陈述,因此,如果女方想要诬陷男方强奸,只要说自己不同意发生关系,被男方暴力、威胁下,自己害怕,才发生关系,男方就危险了。暴力还好说,威胁就是女方单方陈述了,只要女方说的合理,没有理由警方不相信。

因此,只要男方把持不住自己,基本都会成功,即使男士没有和女士发生性关系,也可能会被诬告陷害,因为有的是否发生不会留下任何证据。
看过一个报道,女方受雇引诱了一个成功男士,和男士开房的时候,女孩说自己是sm控,说被强奸的感觉更刺激点,让男方撕破衣服、扇耳光、暴力进行,而且为了纪念,要录像,男方果然上当。完事后,女孩用录像迫使男方就范。

三、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祁先生理由很充分

检察院调查全面,分析很到位
一是难以证明发生性关系违背女方意愿。
一般情况下,女方被强奸后,不可能邀请男士上门,使自己再次或者多次被强奸。但是钟某却多次邀请男方到自己家里,与其发生关系。
经查明:2018年钟某与犯罪嫌疑人邝某某互加微信好友。2020年12月5日,犯罪嫌疑人邝某某与钟某宵夜,后到钟某住处直至次日下午离开,期间发生性关系;2020年12月1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到钟某住处直至次日下午离开,期间发生性关系;2021年1月11日夜间,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去到钟某住处,数小时后离开,期间发生性关系;2021年1月17日,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到钟某住处,当晚离开,期间发生性关系。2021年1月20日,双方在钟某住处签订《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之后钟某搬离原住处。2021年2月10日钟某通过微信将新住址告知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并要求犯罪嫌疑人邝某某购买饮料到其家中。
如果一个女人第一次被一个男的强奸,即使没有报警,也不可能再和该男士联系,更不可邀请该男士到自己家里,再次或者多次强奸。
二是难以证明祁先生有强奸故意。
钟某提供的2021年1月17日录音,内容虽然反映钟某有口头表示不愿意与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发生性关系,但也有犯罪嫌疑人邝某某让其外出呼吸新鲜空气、钟某让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吹蜡烛、谈论蜡烛香味等内容,结合两人关系和录音内容难以认定犯罪嫌疑人邝某某主观上有强奸的故意。
三是双方到底什么关系,难以确定。
钟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有钟某指责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对其实施强暴,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回复后悔的内容,同时亦有钟某指责犯罪嫌疑人邝某某“看医生时没有一句话”“白嫖”“床上喊老婆穿上裤子跑没影”等内容,也有大量的日常聊天记录。此外,微信聊天记录还显示二人曾因犯罪嫌疑人邝某某隐瞒婚育史等原因发生过争执。结合二人此前多次发生性关系的经历,从聊天记录上看,双方真实关系不明。
这个案件,如果不是检察院办案人员坚持原则,条分缕析,男方很有可能被冤。但是其他案件,就不一定那么幸运了。

四、女方为什么要指控祁先生强奸
有网友挖出女方之前有过类似操作。曾经和一名军人发生关系后,给军人要钱没有成功,诬陷这名军人强奸,虽然没有成功,但是却获得了不少“补偿”,也许是有了甜头,故伎重演。可惜这次遇到的祁先生,并不是富二代官二代,没有太多钱,所以没有如愿拿到钱,又想致人于死地。
如果真的如此,这个女人就太歹毒了。
要钱不说,还想把人弄进大牢,这样的女人,真该提防点。
网友们扒出以前的事情,有网友分析说:
1、拜拜啦人间真名钟彬,17年曾经与南方某城一名军官恋爱,后来告对方Q*J,去对方单位闹,诬告对方暴力导致她流产,还瘫痪坐轮椅不能怀孕(情节是不是很熟悉?)。结果21年的现在她又蹦又跳到处闹腾,还又怀孕了一次,至于孩子是不是邝某的,谁都说不清。
2、钟彬和邝某在网上认识,2个月内曾多次发生性行为,钟彬都没有报警,直至钟彬怀孕又流产后,邝某明确表达没有钱给她,她第二天就去报警了。而前男友那一单,钟彬曾经因此得到过一笔“补偿款”,于是——以下仅为推断:合理怀疑她想再讹邝某单位一笔,但是没想到企业根本不管职工私生活的破事,而且邝某只是个普通打工人,拿不出钱,钟彬敲诈计划失败,就报警告邝某。
3、有的朋友还没听过录音,我听了个28分钟的版本(应该是最全的),全程无明显反抗、打斗的声音,钟彬与邝某还在讨论草莓味的蜡烛,以及钟彬给邝某的微信备注是“泰迪公狗”。邝某28分钟一直在做一件事,就是劝钟彬去吃饭。钟彬在微博说自己那天不舒服所以反抗不了,无证据。
4、钟彬说检察官说奶茶=X同意的话,全程无证据,所以她自己现在也不再提了,应该是没锤,不敢提。同理,她说同和派出所造谣她的事,也没锤,所以她也不提了。

五、为什么不能追究钟女士诬告陷害罪?

这个案件还没有结,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祁先生是取保候审中,最终结局要等公安侦查结论。
但是,强奸罪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多了,也有最终平反昭雪,但是很少有追究女方诬告陷害责任的,即使因为认错人导致河南青年被枪毙案件,最终也没有追究女方诬告陷害责任,这个案件基本上不可能追究女方责任。
六、这个案件另有诡异
这个案件另外一个诡异的地方,就是我在前几天,收到了几十条请我“拜拜啦人间”发声的私信,我大概看了一眼,觉得太过匪夷所思,就没有搭理。看到白云区检察院回应后,才知道真相。
这么多人私信要求给“拜拜啦人间”发声,会不会有另外一些人在作怪?
这些年,一些势力先是黑英雄模范人物,黑人民军队,接着又黑公检法,这不是一个人能做到的,怀疑背后有势力操纵。

七、为什么公检法被黑,没有办法为自己“伸张正义”?

这个案件,“拜拜啦人间”很明显捏造事实,诽谤检察院办案人员。比如说:“一杯奶茶就是性同意”,是检察官说的,但是事实该言论完全是“拜拜啦人间”编造出来的。
白云区检察院说:经我院检务督察部门对7月16日原经办检察官接访钟某时的全程录音录像进行全面、细致核查,并未发现原经办检察官有上述或类似不当言论。
这种言论,完全是捏造事实,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院办案人员的诽谤,但是,却没看到要追究责任的报道。
检察院不追究责任,办案人员也无法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责任。
其实,这样的事例已经很多了,为什么作为人民警察、人民检察官、人民法官,被人诽谤诬陷,就得自己承受,没有办法为自己“伸张正义”?
李星星利用南京警方、构陷烟台警方。引发公众疯狂攻击当地公检法。事后有任何处罚吗?
成都49中的母亲,利用“水太深”、“不给看遗体”“拉去火化”等虚假陈述,一下子把矛头引向公安部门,让全网几乎“暴动”。虽然警方事后已经调查出有专人策划,故意误导舆论。可是也没有追究母亲和背后的策划方。
杭州女子网约车跳车事件、梁颖诬告罗冠军强奸、春秋两不沾事件、广州女孩吐血事件、苟晶事件、清华学姐事件、德阳安医生自杀事件都是一个套路,屡试不爽。
但是,被诬陷诽谤的公安检察院法院,没有要求追究责任,被诽谤诬陷的办案人员,也没有提起民事诉讼,更没有提起刑事自诉。
难道,就只有自己抗?

附:白云区检察院情况通报

近日,针对网友广泛关注的“枉法不批准逮捕一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等网络信息,我院已于2021年7月19日发布《情况通报》并对该案进行核查。现就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该案办理情况
2021年2月25日,案件当事人钟某报警称其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间被同一男子强奸多次。同年3月5日侦查机关对“钟某被强奸案”立案侦查,同日犯罪嫌疑人邝某某经电话传唤后投案,侦查机关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4月1日,侦查机关向我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邝某某。4月8日,我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犯罪嫌疑人邝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引导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取证。同日,犯罪嫌疑人邝某某被取保候审,现该案仍在继续侦查中。
二、关于该案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7月16日,案件当事人钟某不服不批准逮捕决定到我院信访,我院启动核查程序。经区纪委派驻我院纪检监察组调查,没有发现原经办检察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经我院检务督察部门核查,确定该案审查批准逮捕程序依法依规;经我院另行指定检察官办案组对该案进行核查,认为该案不批准逮捕决定正确。我院于2021年7月23日将上述情况及不批准逮捕理由书面答复信访人钟某。
三、关于该案核查情况及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
经查明:2018年钟某与犯罪嫌疑人邝某某互加微信好友。2020年12月5日,犯罪嫌疑人邝某某与钟某宵夜,后到钟某住处直至次日下午离开,期间发生性关系;2020年12月1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到钟某住处直至次日下午离开,期间发生性关系;2021年1月11日夜间,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去到钟某住处,数小时后离开,期间发生性关系;2021年1月17日,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到钟某住处,当晚离开,期间发生性关系。2021年1月20日,双方在钟某住处签订《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之后钟某搬离原住处。2021年2月10日钟某通过微信将新住址告知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并要求犯罪嫌疑人邝某某购买饮料到其家中。2021年2月11日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微信拉黑钟某,其后又再次添加为好友。 2021年2月24日,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到钟某住处,给钟某人民币5500元。
根据目前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难以认定犯罪嫌疑人邝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1.2020年12月5日、12月13日、2021年1月11日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否违背钟某意愿,双方各执一词,钟某的指控无其他证据印证;
2.钟某提供的2021年1月17日录音,内容虽然反映钟某有口头表示不愿意与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发生性关系,但也有犯罪嫌疑人邝某某让其外出呼吸新鲜空气、钟某让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吹蜡烛、谈论蜡烛香味等内容,结合两人关系和录音内容难以认定犯罪嫌疑人邝某某主观上有强奸的故意。
3.钟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有钟某指责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对其实施强暴,犯罪嫌疑人邝某某回复后悔的内容,同时亦有钟某指责犯罪嫌疑人邝某某“看医生时没有一句话”“白嫖”“床上喊老婆穿上裤子跑没影”等内容,也有大量的日常聊天记录。此外,微信聊天记录还显示二人曾因犯罪嫌疑人邝某某隐瞒婚育史等原因发生过争执。结合二人此前多次发生性关系的经历,从聊天记录上看,双方真实关系不明。
综上,我院核查认为,目前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邝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原不批准逮捕决定正确。
四、关于网传“一杯奶茶就是性同意”等不当言论的核查情况
经我院检务督察部门对7月16日原经办检察官接访钟某时的全程录音录像进行全面、细致核查,并未发现原经办检察官有上述或类似不当言论。
感谢广大网友对我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