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3号)文核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公开发行了229.9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2,993.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4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2,993.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迪贝转债”,债券代码“113546”。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接到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园投资”)的通知,截止2021年7月29日,林园投资于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7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其自主发行并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迪贝转债共459,860张,占迪贝转债发行总量的20.00%。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