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1-44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2.表决时间:2021年8月12日

3.会议方式:通讯方式

4.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洛阳市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中央公园西轴城市综合开发项目并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1-45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洛阳市伊滨经开区(示范区)

中央公园西轴城市综合开发项目

并成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洛阳市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中央公园西轴城市综合开发项目并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与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五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建城乡”)组成联合体,投资建设洛阳市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中央公园西轴城市综合开发项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洛阳市伊滨经开区(示范区)

2.项目内容: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中央公园西轴城市综合开发,包括伊东渠河道整治及景观绿化工程、中央公园西轴项目、酒流沟水库引流工程等。

3.项目投资:预计18.76亿元

4.合作模式:“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开发建设模式。中原环保、五建城乡和伊滨区工委、管委会授权主体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国展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全面负责投资、融资、建设等工作。

5.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5年,其中开发建设期4年(暂定),分期开展。

6.中标价格:年化投资收益率7.5%,勘察设计费优惠率15%,建筑安装工程费优惠率0.8%。

三、拟成立项目公司概况

1.项目公司名称:中原国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

3.股权结构:中原环保占比79.5%,洛阳国展公司占比20%,五建城乡占比0.5%。

4.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剩余部分由项目公司负责具体融资事项。

5.治理结构:项目公司董事会3人,中原环保提名2人,洛阳国展公司提名1人;董事长为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中原环保提名董事中产生。监事会3人,中原环保提名1人,洛阳国展公司提名1人,职工监事1名。中原环保提名总经理、财务总监。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积极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助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该项目是公司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优势,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项目实施受国家及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地方规划等多种因素变化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紧跟政策和市场动向,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资金管控,严抓项目进度,积极防范风险,保障项目实施。

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投资合作协议;

3.股东协议;

4.项目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