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教育局出台《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鼓励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全覆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将坚持“属地管理、学校为主、自愿参加、主动公开”的原则,面向全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每周五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课后服务。 各县区人民政府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承担课后服务的主要管理职责;各学校履行课后服务的主体责任和具体实施;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各学校要将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收费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细则》明确课后服务对象为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读学生,今年秋季开学后要实现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主要为乡镇中心学校和城区学校,乡村小学、教学点不做要求)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服务时间方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每周五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鼓励学校将课后服务延伸至周六周日、寒暑假期间,开放学校图书馆、阅览室、操场等场所设施,为学生提供寒暑假期自主学习、阅读、体育运动及其他兴趣活动的场所。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服务内容方面,根据学段不同区分实施,小学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活动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以上及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社团活动为主。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两节课时间。 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细则》还明确课后服务的程序和渠道, 学校要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 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
《细则》要求,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加强课后服务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要加强师资保障,鼓励引导教师提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课后服务师资保障;要强化督导检查,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学校要加强国家课程计划的实施管理,确保学校开齐开足课程;要加强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安全管理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资质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校长是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与家长签定课后服务协议书,学校、家长依照协议落实各方责任。
来源:天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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