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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投票“更换物业”,物业公司为何不撤

泊头市大元首府小区——

本报记者 刘冰祎

前段时间,泊头市大元首府小区成立业委会。随后,小区召开业主大会,超70%的业主同意与小区现有物业公司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由业委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8月8日,小区业委会要求物业公司在3天内撤离小区,但物业公司迟迟没有撤离。

对于物业公司的去与留,双方各有说法。

居民要求更换物业公司

泊头市大元首府小区居民王先生说,小区建成至今已8年,一直由现在的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上个月,小区成立业委会。记者看到一张小区业委会7月24日发出的公告,上面写到:小区将以书面征求意见和集中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对与现物业服务公司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及由业委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进行表决。据一位业委会成员介绍,8月8日,因疫情防控需要,居民将填好的表决票交给各楼单元长,由单元长及业委会成员代投票。投票结果通过业委会8月8日发布的《泊头市大元首府小区第一次业主大会决议》向小区居民进行了公示:小区共928户居民,711户居民投票赞成更换物业公司。小区76%的居民投票赞成与现有物业服务公司解除服务合同,并由业委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

随后,小区业委会将这次投票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小区物业公司。一名业委会成员向记者展示了这份《告知书》,上面写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依法解除,请物业公司在3日内移交相关资料,搬离小区。3日期限过后,物业公司仍在小区内办公,也没有要撤离的迹象。

一名小区业委会成员告诉记者,起初,他们要求物业公司公示相关账目,整改服务,但物业公司总是回避。业委会通过走访及查询相关资料,选好了新的物业服务公司。不过,因为目前的物业公司迟迟不撤离,所以新的物业公司还没有开始服务。

物业表示业委会做法不合理

记者联系到目前为大元首府小区服务的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的王经理表示,在业主大会的投票环节中,他们注意到现场只有十多人投票,出现了一人投票多次的情况。他们也没看到有社区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因此,物业对这一次业主大会的投票结果存疑。

另外,依照相关规定,业委会要求物业公司撤离小区应在60天前通知,但小区业委会却要求他们3天内搬出工作场所并提供相关资料,这么短的时间很难完成。

王经理说,目前,他们正在对一些服务进行整改,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公开公共收益账目。业委会没有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而是自行选择了一家物业服务公司,并签订了协议,这也不太合理。如果大多数居民确实想更换物业公司,在合理合法的条件下,他们可以按照规定撤离并交接。

律师:多数业主同意可解聘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学敏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是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就可以做出解聘决定。

业主决定解聘物业服务公司,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员,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任学敏说,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组中应有社区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应选举成立业委会并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此后的各项工作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即可,不需要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到场。另外,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的方式,法律上没有约束规定。

编辑:资小讯

审核:郑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