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引发塑料化工人极大关注的成都中国塑料城,被中国房地产报爆料于2013年停工后,烂尾至今。据了解,该中国塑料城项目还包括塑料交易所和塑料产业研究院。

成都中塑城是2009年成都市新都区政府招商的重大产业服务型项目,成都市政府北改先行项目。项目曾是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三级政府重点工程,规划占地1100余亩。

根据规划,原本由浙江余姚中国塑料城发展有限公司与成都联星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余姚中塑城退出后,成都中塑公司向余姚中塑城支付5000万元名称使用费之后,继续保留并使用“成都中塑城”名称。

最后,华润深国投信托以100%的股权成为该项目的唯一股东。

停工、烂尾至今,涉及1300余户

据业主们回忆,在这八年的时间里,他们选举了几拨代表,跑遍了省市区三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反映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新都区早在多年前也对该烂尾项目组织了专项工作组,为这1300余户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搭建了沟通平台,并且规定每周或半个月之内召开一次见面会。见面会至今仍有政府人员如期组织召开,但已经没有几个代表或业主再参与了。

当时,成都中塑城当时销售火爆,是成都市当年房企销售冠军:买商铺都得人托人才能买得到,没有关系根本买不到;并且,当时的银行和信托机构都是抢着给成都中塑城发放资金。

该成都中塑城项目获利非常可观:拿地成本非常低廉,除去项目支出部分,在当时应获得13亿元利润。

如今,项目烂尾,苦主一片,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

成都中国塑料城公司:超11亿资金去向不明

相关资料显示,在华润深国投信托成为成都中塑公司唯一股东的两年期间里,成都中塑公司100%股权又全部转给了成都联星公司。

2014年9月初,华润深国投信托正式撤出该项目,在此期间,该项目已经处于停工状态一年之余,陷入烂尾。

2014年11月10日,华润深国投信托分别向深圳市中级法院和广东省高院以“营业信托纠纷”为由提起对成都中塑公司的民事诉讼,诉讼标的分别是5亿元和7.4亿元。同时,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成都中塑公司的全部资产。

有业主通过相关途径获悉,到2014年开发商先后出售产权1300多户,获得资金近十亿元,达到总面积的30%。但购房户认为这些数据并不真实,实际要远远超越这些数据。

不过,成都中塑公司对上述数据拒绝向业主提供。

按照新都区政府对开发商出售商铺的相关约束,行文规定只允许开发商出售整个项目33万平方米的30%,也就是约10万平方米。

但在这些业主看来,当地政府并没有对开发商的销售行为采取相应的约束措施。“开发商一直在不停地卖,而且承诺的售后返租收益也在不断的加码拔高,从2012年的9%-12%,到2014年上升到18%-20%,极具诱惑力。”

仅上述售楼款,按照业主统计,成都中塑公司与华润深国投信托已售出商铺(包括产权和经营权)约12亿多元。

成都中塑公司杨爱平曾向业主代表透露,成都中塑公司就项目资金的收支概况,项目收入是:售房收入13个亿;华润深国投信托4个亿;工商银行(4.660, 0.00, 0.00%)东大支行2.7个亿;小贷1.9个亿;其他金融机构大约2个亿,共计23.6个亿。

项目开支是:华润信托转走利润2个亿(解释为资金利息);工程开支5.3个亿;税收0.82个亿;撤迁费0.55个亿;融资成本1.1个亿;公司运转0.3个亿;广告费0.12个亿;购车0.1个亿,共计约10.29个亿,再加上一些没有想到的项目支出和1.7个亿的浮动余量,大约开支了12个亿。

收支相减后,约有11亿多元资金去向不明。

同一时期,成都中塑公司先后在泰国开展了悉尼湾建设项目、浙江平阳中塑建设项目、雅安工业园区建设项目。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主要是由于华润深国投信托向法院提起诉讼,很多项目被查封导致。

11亿多元资金有没有转移到其他项目?业主普遍质疑的问题,记者从官方口风中获悉“主要是开发商铺的摊子太大了”。

11亿多元资金去哪了?早在多年前,项目停工烂尾后,就有不少业主前往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分局反映情况,分局以“该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决定不予立案”。

成都官方消息显示,成都中塑公司法人、成都联星公司法人、曾经作为四川省政协委员的杨爱平,都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华润深国投信托:享有优先受偿权

成都中塑城项目背后的真相,或许能从成都中塑公司与华润深国投信托之间的诉讼中窥见一斑。不过,除了一些民事裁定之类的司法文书被公开之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2015)粤高法民二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并没有对外公布判决结果。

该判决内容大致为,成都中塑公司向华润深国投信托偿还4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同时向华润深国投信托律师支付赔偿费用100万元;

杨爱平等其他被告对上述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华润深国投信托对成都中塑公司名下的“中国塑料城(成都)国际贸易中心”项目一期二组团商厦式市场及办公综合楼在建工程的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对成都中塑公司100%股权的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据公开的信息显示,广东省高院(2015)粤高法民二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经广东省高院指定,该判决已由深圳市中院负责执行。

华润深国投信托“金蝉脱壳”?

据公开信息显示,华润深国投信托在2014年9月3日将成都中塑公司100%的股权变更转移给了成都联星公司。并从法律上完全厘清两者之间的关系。

这被很多业主认为是华润深国投信托“金蝉脱壳”。

面对质询,华润深国投信托向业主发送律师函称,华润深国投信托并不是成都中塑城项目的“实际控股人”,而是中塑城项目的最大债权人,不应该对成都中塑城的烂尾负责。

按照时间梳理,在转移控股权之后,华润深国投信托2014年11月10日开始,分别在深圳市中院、广东省高院对成都中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营业信托纠纷”为由的诉讼案,以“诉前财产保全”方式,冻结了成都中塑项目的全部资产。

有行业人士认为,成都中塑城项目的失败:一是从2012年开始,国家开始对房地产大规模调控,项目在继续融资上遇到了困难;二是华润集团当时已经进入反腐部门的视野,再由华润深国投信托继续提供资金支持已无可能。

2014年4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公布,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随后华润集团多位高管牵涉其中,华润深国投信托的蒋伟也被带走接受调查。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新浪财经、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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