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滕晗
8月25日,国新办举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熊茂平表示,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实时更新、权威可靠的电子证照库。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将所有电子证照信息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实现市场主体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熊茂平(图片来源:国新网)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条例》)于近日公布,《条例》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各单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优化和统一,确立了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基础性制度。《条例》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熊茂平称,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是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各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数据来源,也是推动政府部门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的重要基础。因此,需要最大程度的实现登记信息的共享和运用,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熊茂平表示,加强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信息的共享和运用,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继续将市场主体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精准推送共享到相关主管部门,推动落实经营范围规范化工作,强化市场主体登记和许可审批之间的衔接,方便许可部门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的经营情况,推动实现便捷准入和准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实时更新、权威可靠的电子证照库,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将所有电子证照信息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实现市场主体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强化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在实施精准监管中的作用,进一步理顺市场主体登记和行业监管的职责定位,推动政府主管部门更好地运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及时跟进监管,压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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