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那么判断小规模纳税人判断免税额的标准优势什么呢?
判断免税额的4个标准
以合计销售额进行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免征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纳税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可以剔除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后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度纳税销售额4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季度纳税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举个例子
李强是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2季度提供建筑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22万元(不含税),则李强2021年第2季度差额后合计销售额50万22万=28万元,不超过45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所以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从事的是经纪代理服务、旅游服务、建筑服务等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业务,那么政策允许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判断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部分销售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合计销售额符合免税额标准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的销售额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 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来源:CPA魔方、 北京朝阳税务、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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