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发文,讲的是投保人突然身故情况下,保单现金价值如何处理?总结出来给保单设置第二投保人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现金价值比较高的大额保单。
今天通过一则案例的形式,进一步了解设置第二投保人和未设置第二投保人的区别。
【案例】
王总再婚,与前妻育有一女,与现任太太育有一子小王(3岁)。王总投保了一份大额保单,被保险人是现任太太,受益人是儿子小王。投保的目的是未来20年,小王都能从这份保单里拿到钱,来支付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
王总去世后,这份保单作为财产变成了王总的遗产。那么这份遗产就涉及到全体继承人的利益,也就是说这份保单由全体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要变更投保人,必须得到全体继承人的同意。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王总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要变更投保人,需要王总的父母、前妻的女儿、现任妻子和儿子协商一致,并全体到场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出具公证书,然后王太太持公证书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如果王总父母和前妻女儿有一方不同意,王太太和小王就必须将大额保单的现金价值按照继承份额补偿给前妻的女儿和王总的父母。
假设大额保单的现金价值是500万,按照法定继承,500万将由王总的父母、现任妻子、前妻女儿、儿子小王5个人平分,父母共分得200万,前妻的女儿分得100万,现任王太太和小王各分得100万。
【第二投保人】
是指在原投保人在世的时候指定一个在自己去世后的新的投保人。新投保人将接收和承担原来投保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如支付保费、保单贷款以及提取保单现金价值。
【第二投保人的优势】
能够简化投保人的变更程序,避免投保人去世后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和继承人之间的财产争夺。
【第二投保人的四大功能】
实现保单定向传承:指定第二投保人时无需征得他人同意或知晓,具有高度私密性。
避免继承公证手续:可以绕过继承权公证,第二投保人自动承接保单。
避免遗产纠纷:无需继承人到场公证,避免保单成为遗产,如无法设置新投保人,则保单很有可能成为遗产,无法避免继承纠纷和债务纠纷。
实现投保目的:使得投保人意愿延续并非退保。
明亚保险经纪人王红敏,明亚沐心团队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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