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1-66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53,810,888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2、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公司于 2020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的靖远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3.33元/股,在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初始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2021年6月3日,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1 年6月2日)公司现有总股本2,286,971,050剔除已回购股份46,733,789股后的2,240,237,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靖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3元/股调整为3.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靖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2)。

公司本次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靖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23元/股调整为3.13元/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靖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7)。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86,971,050股剔除回购库存股份53,810,888股后的2,233,160,1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本次实施 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10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10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本公司回购库存股以外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10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9月27日至登记日2021年10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按照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2021年上半年公司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23,316,016.20元,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286,971,050股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为0.097647元。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647元/股(最终除权除息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131号靖煤大厦四楼

咨询联系人:杨芳玲

咨询电话:0931-8508220

传真电话:0931-850822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1-67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靖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2、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3.23元/股

3、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3.13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年10月12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71 号文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0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1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靖远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27”。本次发行 28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8,000,000 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发现金股利:P=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86,971,050股剔除回购库存股份53,810,888股后的2,233,160,1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66)。公司2021年半年度派发现金股利总额223,316,016.20元,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286,971,050股计算,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为0.097647元。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靖远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靖远转债”转股价格为3.23元/ 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3.13元/股(计算过程为:P=Po-D =3.23元/股-0.097647元/股=3.132353元/股)(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0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