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八说》 第二十章小害大利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说》上一章韩非子告诉我们法律的社会价值与作用:法所以制事,事所以名功也。这一点很重要,律法是用来制约事物的,而事务是用来显示功效的。这里的“法”,当然首译为自然法则或是“道”,天地万物有序而生,似乎有一股无法的力量在制约着,我们却无法证明其存在,因为我们就是其制约的一份子,就像我们身处四维,却只能看到三维,因为我们无法超越时间。

人类社会从存在的高度看自然也受“道”的制约,从发展的角度看当然要受“法”的制约,这里的“法”不止是国家律法,还有各行各业、各科各学的规则与规矩。法以制事,事则有序,有序正是自然法则的表现。我们曾经说过法家思想来源于道家,法家将自然界的道法思想衍伸到人类社会形成依法治国的思想,而国家律法就是人类社会中有形的“道法”。自然循道,万物和谐,人类依法,万事有序,和谐有序是发展的基础与前提。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样,实事胜于雄辩,一切主义与学说必须用实事来证明其价值与作用,这就是世俗世界区别于精神世界的核心之处,通俗的讲也就是眼见为实,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韩非子说“事以名功“,意思就是事物是用来显示功效的。天行健自强不息,这是“道”的的功效;花开花落四时有序,这是自然规律的功效;事成事败,这是事物发展规律的功效;社会和谐,这是国家法规的功效。

我们总说实干兴邦,虚谈误国,因为实干就能出结果,有功效,就能显示出政策与人的价值与作用。一切梦想,皆以现实而实现。销售工作最能体现“事以名功”的道理,绩效考核是销售工作的灵魂,数据是唯一“名功”的依据。整天夸夸其谈,无一件产品销售,无一分销售回款,怎么能证明你的政策与能力呢?

就国家而言,国家利益永远第一,做任何事只要利大于弊就值得做,决不能瞻前顾后,犹豫不决。韩非子认为“是以拔千丈之都,败十万之众,死伤者军之乘,甲兵折挫,士卒死伤,而贺战胜得地者,出其小害计其大利也。”意思是:因此攻克周长千丈的大都城,击败十万之众的敌军,尽管我方伤亡人数达到三分之一,武器装备严重受损,士卒伤亡惨重;但仍然要庆贺打了胜仗,获得疆土。其原因正在于考虑到了代价小而获利大。

这是典型的辩证法,凡事都有两面,有阴有阳,天下没有只有好没有坏的事物。天下万事万物之所能存在,或者是存在即合理,合理之处就是在于它适应了自然的辩证法,也就它本身就具有阴阳两面。韩非子所举的例子真实贴切,实事就是这样,打仗的目的就是保全国家,开疆拓土,而“甲兵折挫,士卒死伤”这是必然的代价,我们不能因为这样的代价就不打仗不拓土。只要战争的目的达到了,就应该贺胜。

“出其小害计其大利”这是战略思考的底线与原则,尤其是法规与政策的制定与出台,不可能面面俱到,顾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只能做到利益最广化最大化。虽说我们的思想与文化的根基是集体主义,但毕竟集体是由每一个个体组成,每一个个体都有自己的利益,如果一味顾及个体,不强调集体,这是纯粹的个人主义,这是西方社会的思想与文化的根基。

国家政策考量的是社会整体发展与集体利益,这属于战略思考与长远发展,就要坚持“出其小害计其大利”的原则。当然,我们也不是说借此原则损害个体利益,而是在社会整体发展下,个体利益能够得到保障和更高的提升。中国的城镇化发展,就是在社会整体发展下,个体利益得到了更高的提升。

【是以拔千丈之都,败十万之众,死伤者军之乘,甲兵折挫,士卒死伤,而贺战胜得地者,出其小害计其大利也。】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远虑,就是发展战略与长远规则,为了实现战略目标,就要放弃眼前利益与个人得失,只有这样才能突破现有的利益格局与现状,向前发展,实现目标。当然,所有的工作都必须在法规的“制约”下完成。“法以制事,事以名功”这是管理学的至高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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