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税务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点击:东莞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观点新媒体 © 2010-2015 guandia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