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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有关“预售制”的探讨越来越多,商品房的“预售制”与“公摊面积”一样,饱受购房者的诟病,因此取消预售制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什么是预售制?
饱受购房者诟病的预售制到底是什么?
所谓的“预售制”,也被称为期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或即将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一般来说,新房预售的时间是2-3年。
有资料显示,预售制最早由“香港地王”霍英东发明。1953年霍英东成立了一家专门进行房产建造和销售的立信置业公司,同时他也给出了第一份让人耳目一新的楼宇预售制的基本框架:
- “第一期先交订金百分之五十,第二期落妥二楼楼面交百分之十……第六期余款百分之十于领到入伙纸时清缴。”
这就是最早的商品房预售雏形。后来在李嘉诚到中国内地开发房地产时才将预售制的概念带了进来。
预售制为何饱受诟病?
众所周知,商品房的预售制给购房者带来了不少麻烦。例如在预售制的庇护下,由于购房者不能提前看到房屋,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部分开发商出现偷工减料、改变规划等问题,与购房时承诺出现偏差,引起购房者维权不断。与此同时,部分开发商因为各种原因烂尾,导致不能按时交房,购房者苦不堪言。
尤其是烂尾的案例更是经常能在一些知名的写字楼上看到,比如天津的711大厦,在建造的13年里分别经历了停工、复工、资金不足、转让等危机;长沙838米的世界第一高楼天空城市也是无期限地搁置;珠海巨人大厦在停工24年后,今年才即将摆脱烂尾命运;北京新起点嘉园二期从2006年开始便一直处于停工状态,今年5月才被重新拍卖……
可见,预售制很大程度地将风险转嫁到了购房者身上。说到这里,不得不提醒下大家,在购买期房的过程中,如果运气不好发生了纠纷,要记得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咨询相关的法律顾问,比如可以到安居客向专业的房产相关律师咨询,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小损失。
预售制要全面取消?
针对预售制存在的这些弊端,不少购房者都在呼吁尽快取消期房预售制度。那么,预售制可能全面取消吗?
人民日报早前在《取消预售制,调研可先行》一文中指出,取消预售制,长期看或不可避免。同时新华社也曾发文表示,预售制虽然长期存在,但并不意味着就是合理的东西,预售制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以此来看,未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大势所趋,不可避免。
其实,近年来,全国多地开始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制度。
福建住建委在2018年要求福州、厦门两市试点在土地出让中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
广东尝试改革商品房预售制,在深圳龙华金茂府试点现房销售项目;
合肥市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现房销售;
海南在2020年出台文件实行现房销售制度,成为我国首个全面实施现房销售的省份,并且表示此后开盘的楼盘也不再继续采用预售制;
杭州在今年7月底公布第二批集中供地时,规定试行“竞品质”试点政策,且这些试点地块未来将实施现房销售制度;
此外,湖北、江苏、四川、河南、辽宁等省份的部分城市也开始实施“取消预售制”。这也再次印证了“现房销售”将是未来的一个主要趋势。
这无疑给购房者增添了一份保障。不过,这对开发商来说,资金压力就更大了,不仅要保证房屋质量,而且还没法通过预售制先回笼部分资金,这对开发商的实力也是一大考验。
总而言之,商品房的预售制给购房者带来了不少麻烦这是不可否认的,随着预售制存在的问题逐渐显露,不少城市也开始推进现房销售制度,取消了商品房预售制度,这对购房者来说是一大利好。未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也将是大势所趋。
关于商品房的预售制度,你怎么看?欢迎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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