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了解不一样的保险

来自霍格沃茨的小鹿

VX:bxzx0406

Hi,我是小鹿,一个90后保险打工人~

关注保险的你们,知道什么是健康告知吗?

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人身保险判决案例,基本都是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引发的。

健康告知不仅涉及到能不能买,更关乎能不能赔。

然而,如此重要的事情却往往被忽视,甚至很多买了保险的人都没看过健康告知问卷。

通过3方面来聊聊健康告知,因为我们买任何人身保险都会碰到,包括部分意外险。

  • 健康告知是什么

  • 健康告知的原则

  • 保险公司怎么核实

健康告知是什么

简单来说,健康告知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对自身投保时已知的健康情况进行如实告知,包括有关健康的生活习惯(吸烟、饮酒)、就诊记录、健康体检、各系统疾病史等等。

那为什么要进行如实告知呢?

根据《保险法》第16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个重点:

  • 对保险公司提出询问的情况做如实告知即可

  • 如未如实告知的情况足以影响承保结果,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换句话说,不如实告知就存在拒赔、解约的隐患。

此外,《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5、6条对此做了明确解释:

第五条: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明知的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有关的情况,属于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的内容。 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即如实告知需同时满足2个条件:

  • 告知义务仅限于所询问的范围和内容

  • 投保人明知的情况

当然,需如实告知的情况不仅仅是健康状况,还包括年龄、职业。

如有拿捏不准的,可添加微信(bxzx0406),我们会给出专业且合理的建议~

健康告知的原则

综上所述,健康告知的原则可总结为如下5条:

1.问什么答什么

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仔细阅读《健康告知书》,并对照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已知情况,判断是否符合。

若其健康异常情况、所患疾病已被健康告知书询问,应当如实回答。

某些疾病从临床医学角度看已经“痊愈”或者“无需治疗”,但保险医学与临床医学侧重点不同,保险医学更关注疾病的预后及保险责任的关联性。

所以,即使医生说已经“痊愈”或者“不需要治疗”,如果属于健康告知询问事项,仍需告知。

2.怎么问怎么答

就已知情况对照健康告知问卷询问到的情况做如实回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怎么问:2年内是否做过下列检查且检查结果异常

“怎么答”的3个关键点:

  • 投保前2年是否做过检查

  • 所做检查是否是所列出的

  • 检查结果是否异常

换句话说,如果是5年前做的检查,不管正不正常,这一项都无需告知;如果是2年内做的检查,但并不属于列出的检查项目,也无需告知。

3.不问不答

如实告知仅限保险公司明确提出询问的事项,没问到则无需告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比如,某重疾险健康告知这一项并未问到“胃炎”,而你非要把5年前得过胃炎的事告知一下,这完全没必要。

4.体检不能代替健康告知

这里有2个误区:

  • 买保险要先体检

  • 体检后就可以不用告知

针对1,不建议在投保前体检,毕竟健康告知是就已知情况做如实回答,体检往往会增加需要告知的事项。

针对2,来看看《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

保险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根据保险人的要求在指定医疗服务机构进行体检,当事人主张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免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保险人知道被保险人的体检结果,仍以投保人未就相关情况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可见,体检并不能代替健康告知,体检指标是健康信息的参考,不能作为诊断疾病的依据,很多疾病也不能通过体检发现。

因此,基于保险合同诚信的原则,不管是否做过体检,均有进行健康告知的义务。

5.书面告知,避免口头告知

投保时,健康告知都是以书面“健康告知问卷”的形式呈现,而非业务员口头询问。

保险公司如何核实

当然,肯定有人有这样的疑问:保险公司怎么知道我有没有如实告知呢?

目前来说,保险公司无法做到事前审核,如果针对每个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做调查,这庞大的工作量会无限拉长承保时间。

再者,这样做也会加重保险公司的人力成本,最终很可能就会体现在保费上,变得更贵。

所以,目前国内保险采用投保时“有限告知”,理赔时“调查审核”的原则。

那理赔时健康告知怎么核实呢?一般有4种途径:

  • 医院就诊记录

  • 社保卡记录

  • 委托第三方调查

  • 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交流

特别是短期内出险和大额案件,只要保险公司想查,没有什么查不到的。

而且,哪家公司都一样,毕竟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以盈利为目的,不惜赔但也不错赔。

综上所述,投保前确实该做好健康告知,但也不必将“健康告知”视为洪水猛兽。

结合健康告知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告知,如果因时间久远等记不清某些涉及到询问的健康情况,要及时查询就诊记录、诊断报告等相关诊疗资料。

有异常健康告知时,专业的核保人员会综合评估被保险人健康情况,基于客观原则给予公平核保决定,如健康异常不影响核保决定,仍然会正常承保。

最后,在保险产品同质化如此严重的今天,希望大家不要脱离健康告知、预算、个人喜好,甚至常住地等方面,而去单独讨论保险责任优与劣,意义并不大。

更多疑问,可加微信(bxzx0406)~

每日更新/全是干货/从不拖更,记得关注我!

求收藏

求点击

求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