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执行生产调控措施

一企业被停产停工整顿

10月20日,由市生态环境局、邯郸日报社、邯郸广播电视台组成的专项督访组走进武安市大桥水泥有限公司,就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据悉,由于未按规定执行生产调控措施,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大桥水泥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并加严其生产调控措施。

在大桥水泥有限公司,记者看到,除了关停的煅烧窑外,其他车间如石料粉碎区、设备中控区等均处于停工状态。在石料储存厂房内,喷淋设备正在对粉碎成小块的石料洒水抑尘;雾炮车也在厂区道路上不停喷水。

“针对上级对大桥水泥有限公司通报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们中队到现场进行核实,对该企业调控不到位的问题做了调查询问笔录。”武安市生态环境分局伯延中队队长介绍,“核实情况后,我们要求企业立即停产,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目前,根据督访组现场勘查的情况,大桥水泥有限公司停产停工处罚已在执行中。

下一步,武安市生态环境分局将安排人员执行24小时驻厂监控,责令企业严格按照调控措施执行到位。另一方面,加强对企业的巡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夜查、晨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采取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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