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原县人民政府发布了今年以来土地征收启动,第6号、第7号、第8号、第9号公告,涉及以下建设用地需要。

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北外环以南、笃马河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德原街道马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北外环以南、笃马河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德原街道荆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北外环以南、笃马河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德原街道荆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省道323以东、北二环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德原街道东仓村

用途:公路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平恩公路以北、军仓社区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龙门街道郑家仓村

用途:供燃气用地

地块6-7位置范围:马洪干渠以南、光明东街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德原街道大万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8-9位置范围:马洪干渠以南、光明东街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德原街道大万村、小万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马洪干渠以南、光明东街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德原街道荆庄村、大万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1-13位置范围:马洪干渠以南、光明东街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德原街道大万村、小万村

用途:工业气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平安大街以北、仁和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德原街道小宋村

用途:商服住宅用地

地块15-17位置范围:兴原大街以南、金河源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原县龙门街道巩庄村、大朱村、南街村、糖坊张村

用途:住宅用地

以上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凡本公告后,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平原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平原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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