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周玲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周玲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一一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周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周玲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电子邮箱:zhonglidm@zhongli.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附件:

周玲女士,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初级会计师职称,于2017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8月就职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周玲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

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21年11月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于2021年11月4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1年11月4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柏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周玲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2021年11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