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罪头条:50个真实罪案故事》,作者:悬疑志编辑部,有删减;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第一章

我是一名刑警,从事公安工作已经有十四年了,先后在北京、上海、南京、广州等地借调,走遍了大半个中国,在这些年里,我曾经参与过许多大案要案和重案,之前一直有过将过去参与侦破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梳理和回顾,但因工作太忙未能提上日程,如今升职做幕后指导工作了,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子冲锋陷阵在前线了,终于有时间静下来好好整理了。

我不是一名作家,没有娴熟优美的文笔,也没有高超的写作技巧,我只是原汁原味、一五一十地将那些案件讲给你听,因而在这里你看不到跌宕起伏的情节或悬念重重的描写,有的只是朴素的陈述,但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别处看不到的真实--除了出于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不必要的麻烦,我将案发时间、地点和姓名以及作案过程做了一点适当的改动和删节之外,这些案件的真实性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在说这些案件之前,我先简单介绍一下我自己和我的工作性质,我出生在湖南长沙,长在广州,父亲也是个刑警,他是长沙公安厅“善后组”的一名刑警,专门处理变态杀人狂犯制造的变态命案现场。刑警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叫刑侦组,负责调查,询问,讯问,追凶等事宜,另一部分叫技术组,负责现场勘验,现场痕迹、物证提取、分析、鉴定,两者统称刑警,不同的地区,对此有不同的叫法,但是基本上分为这二组,但在长沙,刑警里还有一个特别的部门叫“变态命案现场处理与善后工作组”,简称“善后组”,也是全国唯一一家挂牌处理变态命案现场的部门。

一般的命案现场,比如像凶杀案和自杀案,命案现场交多数由死者家属自行解决,像严重的交通案,则交通局会请相关的清洁公司处理,然而如果命案现场极度残忍恶心、有传染疫病的可能,甚至案件又牵扯到保密,这就必须得内部的专业人士前来特别处理,所以隶属公安厅的善后组运势而生,又因为这种案子较少,不可能全国各地都开增这个部门,因而善后组主要被各地借调展开工作,换句话来说,哪里有极度变态杀人狂,哪里就有善后组!为此,父亲常年在长沙、广州、南京、北京等地借调,所以打从我记忆起就随着父亲到处奔波。

大概是受了父亲的影响,从小耳目濡染的我就立志也要成为一名像父亲一样的刑警,但是每每父亲都摇头如捣蒜,起初我一直很奇怪,直到有一天酒后父亲失言,方才知道答案。

善后工作虽然薪水一般,但是福利比其他部门的刑警好得多,然而有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不大好找对象,这就跟那些学殡仪的一样,整天跟尸体打交道,结婚都是内部解决,你想啊,你老公或者老婆白天在裹尸袋里、停尸台上摸死人的残肢断臂,晚上再回到床上摸你的身体,说不定还带着满身任何洗浴露也洗不去,什么香水也掩盖不了的尸臭味。换了一般人,崩溃几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我老爹年轻时候高高帅帅,人长得贼帅,就因为是干这个的,找了很久的对象都没有找上,每次相亲,一开始女方听说是干警察的,“高危帅”嘛,都挺憧憬,一交往才知道整天的工作是处理尸体,立马就给吓跑了,三十老几实在没办法娶了我妈。我妈属于老派女人,长得基本上就是卸了妆的林青霞。老爸的观念很传统,认为家庭最重要。咱们这一行虽然不愁失业,衣食无忧,但也难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到最后,还是守着媳妇老老实实过日子。找不到媳妇,整天守着一堆尸体怎么能过一辈子?所以卖力的供我读书,盼望我以后有个光鲜的职业,娶个好老婆。所以,送我去了澳洲。

所以,我也很不情愿地读了个金融硕士回来。

可是,没想到我最后还是步入了父亲的后尘。

得知缘由后,我老是跟父亲说,你作为一个“酒精考验“的老党员,不能在骨子里还有这种职业歧视。清理工作怎么了?好歹也是为除暴安良、伸张正义做贡献。你虽然干这一行,不也照样娶个山寨明星做老婆吗?

说到这,二老就一块不乐意了。我妈总是坚持让我把山寨二字拿掉,而老爸总是例数前辈老李、王叔等人的悲惨遭遇,一个二个的媳妇不是胎记长错地方,就是胳膊腿先后天发育速度不均衡。他找到我老妈那是千载难逢的运气,带有不可复制性。这时候我就会义正辞严地反驳,不要戴有色眼镜看待残疾人,这样的思想有违社会和谐。

他始终拗不过我,所以,老李退休之后,上头需要新血加入。而我正好毕业从悉尼回来忙着找工作。“高志帅”,高学历、有志向,人很帅。就算纪委下来查,也不能说是靠走关系顶的职。于是乎,我开始了血肉模糊的人生,这话真的一点不为过,血肉模糊,各种变态恶心的凶案现场和丧心病狂的杀人犯,有些至今想起来都有点不寒而栗!

好了,前面啰啰唆唆、零零碎碎做了那么多关于我基本情况的必要介绍。我实在有些迫不及待地要进入正题:扒一扒,我这些年遇到的那些变态杀人狂和他们制造的变态命案现场,以及警方是如何利用科技、智慧和超凡的耐心、耐力破获这些变态杀人案的过程!2006年初,我们善后组借调到了上海,年底我们又调回了长沙,虽然在上海停留了大半年,但是案件却着实接了不少,印象中最深刻的有两件:一件是有个胖子被人淹死在浴缸里的,因为是独居,尸体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被发现,直到整栋公寓都恶臭得不成,有人报警方才发现,这个时候已经距离他死亡时间几个月了,他的尸体被泡成了一团烂泥,蛆虫乱爬,臭蝇乱飞,血肉将水道都堵了,看上去就像一锅骨头汤似的,当时处理起来可没把我可累死,一桶一桶地将尸水滔出来,就像滔潲水一样,最难受忍受的是恶臭,尸体在腐烂的过程会散发出一种非常难闻的气味,这种气味绝对不是正常人能够承受得了的,它比茅坑里的臭虫还臭千百倍,就算是用专业的臭氧机事先处理都无济于事!另外一件就是后来广为流传的“上海滩开膛手杰克二代”!

2006年8月,我们善后组接到了前往上海郊区的任务。当时一听说要去郊去,我头就大。因为凭我这么多年来在“善后组”的工作经验,但凡郊区发生的案件,必定比城里发生的案件要复杂。郊区案发现场的清理工作,也绝对比城里罪案现场要难处理得多。

我的直觉没有错,案发地点是上海郊区红旗村附近的一个化粪池。

现场情况大致是这样的,由于城市扩建带来的商机,红旗村建起了许多简易出租房,客户群专门针对在京工作的北漂一族。这些北漂族在城里上班,拿到的工资往往不可能承担得起城里天价的房租。所以,他们基本都选择到离市区两小时左右车程的郊区,来找出租房。由于郊区地价相对城里还比较便宜,使得出租房的价格也比城里要便宜一大截。

可是,再便宜,对于当地农民来说,那也是不劳而获的一笔横财。他们有的是劳动力,在村领导的带领下,自己动手盖起了简易平房,专供出租。这些农民完全没有设计规划经验,也不舍得花钱去买图纸。一大溜一大溜地盖起来,然后用砖隔开一个个不到十平方米的单间,有门有窗,放上一张床,一张书桌,接上电,装上宽带,就算是应有尽有了。

这对于大多数海漂来说,基本已经足够。出租房对于他们大多数人来说,只是个晚上睡觉的地方。反正他们大多也不做饭,真要做的话,在门口摆上煤气炉,连抽烟机也可以省了。唯一让大家感到不方便的就是上厕所。为了省钱、贪方便,村里只在那几排出租屋边上,盖了一间有四十个蹲位的男女公厕。

死尸并不是在公厕里发现的,而是在离公厕不远处的化粪池里。

最先发现尸体的是在中国城卖啤酒的推销员黄丽。黄丽一大早起来上厕所,她披着件外套哆哆嗦嗦往厕所去的时候,本能地边走边转着头四处扫扫周围的环境。她发现公厕不远处,盖在化粪池上的一块水泥板被人挪开了。她本来不知道那是化粪池,平时经过的时候,她就很好奇,那两块对她来说有几顿重的水泥板盖在地上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所以,这天早上她见水泥板被移开,她就很好奇,尿也不撒了想去看看。这一看不要紧,一股刺鼻刺眼的臭气扑面而至,更要命的是,她看到一只沾满大便的手从粪坑里伸出来。她当时就吓得一个屁股蹲坐到了地上,那一泡晨尿也毫不客气地从两腿间汹涌而出。

黄丽的惊叫声引来了在出租屋值班室当班的村干部洪大福。洪大福一看化粪池里死尸后,立刻就向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片警到场了解情况后,立即封锁现场,清查出租屋里所有的住客,发现在紫金城房地产公司工作的售楼员包勇失踪了。洪大福从粪坑里伸出来那只手上戴的手表认出,坑里的人应该就是包勇。

片警胡坚强年轻的时候曾经在刑侦干过,有一定的现场勘查知识。他首先排除了包勇是掉进厕所淹死的可能。因为包勇要是失足掉进厕所的话,应该是死在茅坑里,尸体不应该在化粪池里被发现。另外,化粪池的水泥板原本是盖上的,每一块板至少有两三百斤重,不是轻易就能挪开。就算事先有人无聊恶作剧将水泥板弄开,包勇也不可能无缘无故特意跑到化粪池来失足掉下去淹死。更重要的一个疑点是,在化粪池边上,找到了一件叠放整齐的外套。经证实,正是包勇的。如果属于自杀,这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挪开水泥板,然后跳进化粪池的死法实在过于奇葩。如果不是自杀,是他杀的话,这样的杀人手法,那可就是恶性杀人案件了。

于是,胡坚强立刻向上汇报到局里。刑侦队派人赶到现场勘查,并通知我们善后组来清理现场。

第二章

虽然穿着防护服,可是这么跳到粪坑里去捞尸体,我还真是头一次。尽管入秋了,天气转凉,可粪坑里的苍蝇和蛆虫的数量似乎一点也没有要减少的迹象。口罩完全挡不住粪便发酵后产生的刺鼻的沼气。防护服的空隙,也引来无数苍蝇的狂轰滥炸。钻到我脖子里、背上去的苍蝇令我难受得恨不能也一头扎进粪坑里去。

尸体被拽上去之后,我将化粪池里捞到的一截两指粗细半米多长的树枝,也一同抛了上去。

刑侦队小王好奇地问我:“捞根树枝上来干什么?”

我说:“照理不太可能有人能拉屎拉出这么长一根树枝,而化粪池平时都是被盖严实的,离化粪池最近的一棵树也在十五米以外,这截树枝出现在不太可能出现的地方,不管是不是与这具尸体有关,也总应该有个合理的解释。

也是我自己多事,心想着既然都在粪池里捞开了,那就不在乎再多捞几下。这一捞不要紧,我在粪池底好像又摸到一根棍子样的东西,拿起来一看,我认得,那是一根胫骨。包勇的腿脚完好,很明显不是他的。实际上,这个时候在死尸身份没有经过科学确认之前,不应该叫他包勇。不过,后来尸检报告认定确系包勇。为了叙事方便,我就直呼其名了。这一下,事情就闹大了。看来,化粪池里死的不仅仅是包勇一个。

一听说又捞出另外的尸骨,当时在上海与我们善后组对接的刑警队队长赵翔宇赵大队长立刻从纪检会议上脱身出来,直奔现场。

我说,靠我这么个捞法不是个事。必须找抽水机来,将粪池抽干,这样才好清理。洪大福一见在自己地头出了这么大事,要他怎么配合都行了。他满口答应立马到村里找抽水机来,要怎么弄完全听从指挥,全力配合。

趁他去折腾的功夫,我有时间对现场的情况做些观察。

从捞上来的尸体所呈现出的姿势来看,包勇似乎做出的是求救的动作。尽管满脸的大便还暂时没有被清理掉,也不难看出,五官上露出的是一种惊异或者说惊骇的神情。

我完全同意片警胡坚强的意见,这不应该是属于自杀。可如果是他杀,有一件事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包勇的外套会如此整齐地叠放到化粪池旁边的地上呢?难道是凶手先将包勇的衣服脱下来,叠好放在地上,然后将包勇推下化粪池淹死?又或者是,凶手先请求包勇将衣服脱下叠好放好,然后再行凶?这件外套为什么这么重要,它在这起案件里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既然是如此重要的外套,为什么会原封不动地留在现场?

刑侦队赵大队长到现场后指示,所有的住客不许将化粪池里发生的事情向任何人透露半点消息。如果发现有四处散播消息的,以同案犯论处。

这当然是毫无法律依据的吓唬人,但我理解赵队长的意思,他是想封锁消息后,看疑犯的反应。一般来讲,如果是故意杀人犯,一定会在事后继续关注案件的侦破情况。如果他在电视、报纸上看不到自己的犯案报道,极有可能会忍不住要重回犯罪现场,探听案件情况。这个时候,他就极易露出马脚,为侦破提供关键性线索。

类似案件以前曾经出现过,罪犯在犯下多起案件后,见警方毫无动静,于是故意留下作案痕迹或者线索,来挑衅警方。化粪池案很有可能是这种情况,罪犯用化粪池杀了几个人后,发现竟然没有人来调查,觉得很不过瘾。于是,这次杀了人后故意不盖盖子了,留下线索让警方追查。

刑侦队派出了几个小组,以红旗村的这片出租屋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做地毯式搜查取证。根据当时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由于案发后,有将近一半的住户跑到化粪池边来围观,造成化粪池附近的脚印杂乱,无法辨认,犯罪现场遭到了很大程度的破坏。不过,还是有一条很重要的线索得以保留。被村干部和片警胡坚强勉强保护起来的化粪池边的地上,出现了一大片粪水的痕迹。另外,水泥板上也发现了飞溅上去的大量粪汁。

水泥板上的粪汁很好解释,那极有可能是包勇掉进或者被推进粪池后,在挣扎过程中溅起的粪汁。可是粪池边上那一摊粪水又是怎么回事呢?总不会是包勇掉进粪池后,从里面爬出来,然后再次被人推下去?又或者是,罪犯嫌撬开个水泥板还不过瘾,干脆舀几瓢粪撒到地上更引人注目些?当然,最后这个猜疑有些恶搞的成分。现实中不太可能有这么脑残的罪犯。

化粪池里的粪被抽干后,我们不得不再次跳下去,踩着又臭又滑的池底捡骨头。除去那些被沼气或者其他原因腐蚀掉的部分,我们总共找到七百多块大大小小的骨头。虽然一个人身上总共有206块骨头,但后来送法医做拼图得到的结果是,这捞出来的七百多块骨头,属于五个人身上的。也就是说,包勇是化粪池案的第六个受害者。

刑侦队对于包勇的调查发现,包勇在房地产做售楼员,虽然业绩不是最好,但也在中上,包括售楼提成,年收入至少二十万以上。他生前为人和气,乐于助人,没有听说有什么仇人。平时除了工作,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最多也就是打打网络游戏。他除了应酬外,自己在家(出租屋)的时候,并不喝酒,也不吸烟。刑侦队员对他的住处调查取证的时候发现,包勇家一尘不染,所有家具物件摆放整齐有致,全都一丝不苟,他似乎有轻度的洁癖症状。并且,在案发的头一晚上,包勇并没有在家睡觉。这一下疑点就出来。既然他那晚没在家睡,那为什么会淹死在住所附近的化粪池里呢?尸检显示,他的死亡时间大致是在凌晨五点左右。他死亡前的那一晚去了哪里?

根据这一情况,刑侦队将红旗村出租屋里的这四十七家住户做了一次全面彻查。他们在黄丽床上发现的头发,经DNA确认,属于包勇的。而在中国城工作的黄丽,正是第二天一大早第一个发现包勇尸体的人。

黄丽立刻被带到审讯室里问话。一开始她还辩称跟包勇不熟,直到出示了包勇头发DNA证据,以及在她家垃圾桶里找到的证实含有包勇精液被遗弃的避孕套,她这才不得不与警方合作,交代了与包勇交往的经过。

包勇因为业务的关系,常带着客户到中国城包房K歌。可是,他每次去别人都叫小姐,唯独他不叫。并且总是帮衬黄丽推销的啤酒。渐渐地包勇成了黄丽的老客户。两人因为邻居加客户的关系,一来一往时间久了也就熟了。在包勇三十岁生日那天,两人搞上了床。两人虽然都是单身,但彼此间有协议,平时在邻居和熟人面前只是保持熟人的关系。包勇一个礼拜总会有一到两个晚上去黄丽宿舍幽会,并且一定是凌晨时分,趁大家都还没起床前悄悄离开。

案发当晚,包勇确实在黄丽家过的夜。可是,他跟往常一样,在凌晨四点半钟的时候就走了。期间并没有表现出有什么异常。黄丽在包勇走了后,又继续睡了一会儿。一大早去公厕撒尿的时候,虽然是她第一个在化粪池里发现的死尸,但她当时并不知道那就是包勇。认出包勇来的是随后赶到的村干部洪大福。

后来我们得知,洪大福之所以认出是包勇,是因为包勇手上戴的那只假劳力士手表。手表是洪大福给他的。

根据黄丽的交代,洪大福与包勇曾经私交不错。可是,后来因为洪大福借了包勇十万块钱,半年多了一直拖着没有半点要还的迹象。包勇催过N多次,两人因此关系闹僵。黄丽称,自己完全没有杀害包勇的任何动机,倒是洪大福的嫌疑比较大。

根据黄丽的口供和对洪大福进行的内部调查显示,洪大福系红旗村村委副主任兼治安委员,现年四十八岁。老婆于两年前离婚,有一个女儿,现在澳洲留学。目前他是单身。近年来由于城市扩建的原因,在红旗村农地转商业用地的过程中,村委会分到洪大福手里,可以供他个人支配并“自由使用”的款项达到五百万。这还不算出租房获利分红,以及村里其他项目分到他手里的好处等等。本来,他一家小日子过得也是一路蒸蒸日上。可是偏偏洪大福有一个坏毛病,好赌。以前没钱那会儿,他还只是在村里搞些打打牌之类的小赌。就算经常输了钱不还,仗着村委会副主任的身份,大家也都不与他计较,毕竟也不是什么大钱。

可是,有了点钱之后,他一有机会就一定跑到市里或者外地,像澳门这样的地方去赌。这一下,一旦输了钱,那可就只有自己掏腰包了。几百万很快就被他倒腾光了,村里的账被他做得一塌糊涂,老婆怎么劝他也不听,最后只能一走了之。赌瘾发作起来,比毒瘾是有之而无不及。不能去外地赌,本地的各种足彩、福彩等等各种彩票,他每期都不放过。没钱就借,但凡认识的人他都借。从两块到二十万,他都借过。

这次的案件是凶杀不是贪腐,所以我们只对他是否跟包勇的死有关进行调查。洪大福称,他的确是向包勇借过十万块钱,可他毕竟还是个国家党员干部,不至于沦落到要欠债杀人的地步。他从来没有想过不还钱。虽然自己暂时没有钱,但他将自己的“劳力士”手表押给了包勇。所以他才从包勇戴手表的那只手,认出是他。因此包勇绝对不是他杀的。

除了黄丽和洪大福,其他的住户与包勇在生活中实在没有太多交集,看来凶手在出租屋里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章

洪大福为了有立功表现,将他对村里了解的所有情况,详详细细地做了交代,尤其是对村东头的“来喜养猪场”的情况,反反复复讲得做多。

洪大福怀疑,就算养猪场的老板邹来喜不是杀人凶手,也一定在某种程度上与包勇的死有关。据了解,邹来喜是红旗村里唯一的外姓村民。红旗村在文革前还没改村名时一直叫作洪家村。绝大多数村民包括洪大福在内似乎都对这个本村唯一的外姓人很敌视。调查显示,这种敌视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至于邹来喜是如何来到红旗村的,作为村委副主任的洪大福对当年的具体情况也不太清楚。只说大概是倒插门娶了本村一个叫洪积福家的独生女儿。到了洪家村后,他一直坚持不肯改姓。后来那家姓洪的全家都死了,邹来喜继承了家业,开了家养猪场。

本来洪积福家人都还活着的时候,邹来喜多少还跟人有所来往。可是等洪家人都死光后,他就极少与人交往了。他从不求人办事,人找他帮忙,他也从不说一个是字,所以基本没有哪个村民对他有好感。尽管人际关系极差,但邹来喜对于养猪似乎有一手。他养的猪总是又肥又大,出栏又快,到市场上卖的价钱最好,这难免惹来同村人的眼红。更要命的是,村委曾多次跟他做工作,希望他能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要求他将自己的成功经验分享给其他村民,带领村民共同致富,这才能体现咱们社会主义优越性。可是,邹来喜死活是半个字没有透露。村民们都很不爽,有几次差点闹出要上邹来喜养猪场进行群殴和打砸抢事件。后来由于农地转商业用地的关系,村民们个个都分了一笔不小的钱,生活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大家也没再在这事上闹腾了。邹来喜与其他村民越走越疏,大家越对他不了解,各种猜测自然就越来越多。不知道是不是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缘故,邹来喜平时独自经营养猪场,只是在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才从外地请来个临时帮工,等忙完就辞退那种。这样一来,来喜养猪场对于大家来说,就更充满了神秘感。

所以,这就不奇怪当年红旗村出现“外星人”事件的时候,来喜养猪场立刻成了首先怀疑的对象。

事件发生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本村洪登科家的闺女洪美娇与外村一个刘姓小伙子谈恋爱。那天谈完恋爱已经很晚了,小刘跟朋友借了一辆嘉陵摩托车,载着洪美娇送她回村。摩托车经过来喜养猪场附近一片小树林的时候,突然从路边草丛中横着扑出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当时吓得坐在车后座的洪美娇大叫一声“鬼啊!”。小刘本来胆子挺大的,也不敢半夜独自开摩托送洪美娇回家。可是被身后的女友这么一拽一扯一咋呼,弄得他差点控制不住车把手要翻车。等好容易把车停住,回头看时,昏黑处,从草丛里冲出来的女儿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洪美娇吓得没缓过劲来,催着要赶紧走。小刘一来胆子大,二来也好打抱不平。见了这等救人的事,他不能假装看不见放着不管。小刘安抚好洪美娇,二人下车查看,发现女人还有呼吸。于是小刘二话不说,将女人往油箱上一驮,一辆摩托搭着两个女人,就来到了医院里。

女人醒来后,似乎神智不大清楚,她除了身上有许多伤痕,嘴里叽里呱啦说些没人能听懂的话。并且,抓起笔就不停地画。画出来的东西都是些有直有圆的几何图形,更出奇的是,她根本就不用尺,画出来的条条线都能笔直像刀切的一样。有人说画的像是什么精密仪器的电路图,有人说像是错综复杂的坑道,是地下藏宝图。甚至还有人说,一定是银河系以外的某个星系的天文图。不过,女人的体检报告和脑电图扫描显示,她的生理机能一切正常。医院请来许多精神科专家来会诊,也始终搞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医院里的员工私底下都叫她“外星人”。由于女人身上并无可证明身份的任何东西,警方起初以为是精神病院出来的病人,但是联系了几家精神病院都查无此人。那时候还没有建立DNA数据库,无法从官方途径对她的身份进行查实。另一方面,警方例行派员前往发现女人的地方进行调查,希望能发现什么线索。他们找遍了那个小树林,并且对附近的来喜养猪场进行了一番搜查。结果是什么可疑的线索也没有发现。女人生理机能无大碍后,再没有理由让她留在本来就病床紧张的医院里。最后,警方在万般无奈下,只好将女子送往就近的一家精神病院了。

第四章

虽然警方的调查算是结束了,但村里对这事儿的议论却刚刚开始。因为村东头除了来喜养猪场外,附近再没有其他人家。一个柔软的女子不可能就这么平白无故地出现在来喜养猪场旁边的林子里。并且,要说她是从其他什么地方跑到那里去的,也实在没有什么理由说得过去。于是,村里的人都一致怀疑来喜养猪场肯定有问题。随后就开始有人声称,半夜常常听到养猪场里隐隐传出来女人的惨叫声。有人甚至证明说,曾亲眼看见邹来喜在养猪场里与裸体女人追逐奔跑。然而,不论众人如何言之凿凿,既然警方调查结果称来喜养猪场没有问题,大家也没有什么办法。

可是,自那以后,不论村里出了什么事,大家首先想到的一定是来喜养猪场。这一次发生的化粪池沉尸案,村里的人也毫无例外地纷纷议论说,这一次邹来喜一定又犯案了。

就地理位置来讲,来喜养猪场确实离出租房也最近,很自然会成为警方需要调查的地方之一。

如今查案比起以前要困难得多,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在未经业主的同意下,根本无法进入养猪场进行调查。刑侦队的警员敲门向邹来喜了解情况时,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也是意料中的事。

不过,搜查组的警员传来了令人振奋的消息。他们进行地毯式搜索时,在来喜养猪场附近的小林子里,找到了几块人类的指骨。经过化验组的检验,确认了这几块指骨与化粪池发现的其中一副骸骨属于同一个人。如此有力的证据似乎真的将疑犯所在的方向指向了来喜养猪场。

就在大家议论纷纷如何进一步对来喜养猪场进行调查的时候,又出现了新的情况。

紧邻红旗村附近的芳村有人报案,称他们抓获了一名女贼。这名女贼浑身奇臭无比,仿佛是掉进粪坑里一样。被抓获的时候,她正在一户村民的后院里偷吃狗粮。

这名女贼似乎受过什么严重的精神刺激,患上了选择性失忆症。在审讯组里,她一问三不知,连自己的名字都已经完全不记得。再三诱导和做工作后,她勉强能说出,自己的一切记忆是从一个粪池开始。她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掉到粪池里去的,就觉得四周一片漆黑,自己拼着命地想呼吸,可结果却是每吸一大口,吸进来的不是空气,而是一大口一大口的粪便。强烈的求生欲望,驱使她拼了命地挣扎。就在她终于忍不住快窒息的时候,突然看到了头顶闪出了一道亮光。她潜意识里感到自己终于死了,因为她从以前看过的一本故事会里得知,人死之前一定会见到一道亮光什么的。

正当她完全放弃挣扎,等着天使也好,牛头马面也好,来收她的魂的时候,她感到有一根棍子样的东西在不断戳她,是那么的疼,那么的真实,她本能地伸手抓过去,果然被她牢牢抓住。这一下,她的求生欲望又上来了。她使出最后的力气,死命拽着木棍就往上跃。她感到自己窜到了池边,她一撑爬了上去。可就在她窜上岸的时候,感到好像有个什么东西与她擦肩而过,扑通一声掉进了粪池子里。她哪里顾得了那么多,上了岸就发了疯一样地跑,根本不敢回头再看,只希望自己逃得越远越好。

她饿了,突然看到地上有一碗饭,于是端起来就吃。谁知道没吃一半,就莫名其妙地被什么人一顿暴打,然后就到了警察局。

也是凑巧,女贼被押到警察局的时候,黄丽正好在办手续出去,她“配合”警方协助调查的48小时期限已经到了,暂时不再需要对她做进一步的问话了。黄丽看到女贼后,一下子就认出她来,还忍不住叫了一声:“咦,李美,你怎么会在这儿?!”

李美愣愣地望着黄丽,完全不认识她的样子。

一旁的刑警立刻就觉察出了异样,马上将黄丽叫到审讯室再次问话。黄丽称,刚才见到的那个“女贼”是中国城坐台的小姐叫李美。她俩已经认识有两年了,她不可能认错。黄丽已经有好几天没有见到李美去上班了,这放在平时其实也很正常。坐台小姐的流动性本来就很大,要么混不好回家了,要么转台去其他夜总会,又或者找到有钱的主儿包起来不用再来上班了。总之,她们来来去去也不需要跟谁打招呼,也没有谁会在意她们的死活。对于中国城来说,她们只不过是个号码而已。

化验组在李美的指甲里找到的树皮成分,与化粪池我捞上来的那根树枝完全相符。将有关信息汇总,案件基本上可以还原成这样,包勇一大早从黄丽家偷情出来,在上厕所的途中,听到化粪池里有挣扎的声音。于是,平时有洁癖的他,脱下外套叠好放在一旁,然后动手将盖在化粪池上的一块水泥板移开。他发现池子里的入口,立刻四处寻找打捞工具,在不远处的树上折了根树枝,回到池边想将池子里的人拨到池边来。这个时候,李美正好清醒了,一把抓住树枝猛地往回扯拽。包勇猝不及防,没有站稳脚,被李美拖到了池子里。由于头冲下,一下扎进粪池里就窒息死了。而李美借着拽包勇的反作用力来到池边,爬上池子后就逃走了。

包勇的死基本上是搞明白了,可是李美到底是怎么被弄到化粪池里去的呢?又是被谁盖上水泥板,要置她于死地的呢?化粪池里的那些骨骸又是怎么回事?

看来现在的关键是想办法让李美赶紧恢复记忆,一旦她回忆起到底是谁将她推到化粪池里去的,那一切问题就基本解决了。可是,让一个失忆的人恢复记忆,是一件何等之难的事。

运气好的,三两天也许失去的记忆能渐渐回来。运气不好的,三五年甚至一辈子也不要指望再能想起以前的事。

这个时候,我向赵大队长出了个“馊主意”。我问,可不可以试一下对李美进行催眠,看看能不能够通过催眠对她记忆深处的一些东西进行发掘,说不定能发现对案件有帮助的信息。赵队长当然不同意我的做法,说这不符合法律程序,催眠获得的信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不过,他又是如果李美出于自愿要进行催眠的话,那是她个人自由,其他人无权干涉。

我找来上海最有名气的心理师张老师对李美实施了催眠治疗。李美在催眠过程中,并没有对往事进行有逻辑性的回忆。她的手一个劲地在空中挥舞,又不像是在进行挣扎。经验丰富的张老师立刻找来纸笔放到李美手里,李美一接过纸笔就迅速地在上面写写画画起来。

我将李美的“作品”拿到刑侦队找他们分析。有经验的老刑警看过之后,认定这极像是一张某个饲养场的结构图。根据对李美的调查,李美出生在山城,年幼时不太可能有在饲养场生活过的经历,不应该是其对童年生活的反射。李美在催眠状态下将这样的图画出来,说明这张图对她的生活或者说思想状态产生过很重要的影响。说到饲养场,有人很快就联想到了来喜养猪场。难道李美去过来喜养猪场?她为什么会去哪里?在那里又发生过些什么事情?如果不是来喜养猪场,那又会是哪里的饲养场?

不管怎样,要对来喜养猪场进行调查,虽然有难度,但至少是目前唯一可着手办的事。我跟电视台里的熟人联系了一下,找他们帮忙借用他们的遥控直升机,对来喜养猪场进行空中航拍,以了解养猪场的构造情况。

化验组那边又传来了新的消息,对于那五个人的骸骨又有了新的发现。化验组的观点是,根据人的肌肉组织在沼气里的腐蚀速度得出的结果,与五个人的死亡时间上存在差异。五个人的死亡时间经过鉴定得知,最近的为一年左右,最晚的长达五年之久。说简单了就是,这五个人不太可能是被推到化粪池淹死,然后被腐化得只剩下骨头。极有可能化粪池只不过是案犯抛弃骨骸之地。在小树林里发现的指骨,似乎可以从侧面证明这个理论的合理性。

可问题是,案犯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将受害人剔成骨头,然后抛弃?剔下来的那些人肉又是怎么被处理掉的呢?将肉和骨头分开处理,这岂不是会为警方提供更多的突破口吗?案犯为什么要这么做?航拍的结果没几天就出来了,经过与李美画的图进行比对,两张图的相似率达到了70%。尽管如此,这样的信息并不能作为官方的合法证据使用。我决定亲自到来喜养猪场里走一趟,看看里面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第五章

来喜养猪场的老板邹来喜从来不与本地人来往或者做生意,跟他联系虽然有一定的难度,但难不倒我。我在通程综合培训中心里曾经跟几个商会的领导打过交道,我一提出请他们帮忙,他们立刻就答应了下来。

邹来喜的猪主要销往在长江三角洲上的某重要沿海国际都市。我以该国际都市某饮食界商会的采购经理的名义,通过介绍,与邹来喜进行了联系。我提出的生猪收购价格,使得邹来喜无法拒绝我的订单。不过,我提出了一个条件,为了保证生猪的质量,我必须到生产场地去做实地考察。邹来喜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的请求。我跟他约定时间后,登门造访他的来喜养猪场。

来到来喜养猪场,我受到了邹来喜热情洋溢地接待。邹来喜跟我是天南地北无话不谈。

看得出,他见多识广,社会知识非常的丰富。他谈吐得体自然,说话往往恰到好处,奉承人也是不温不火,令人不感到厌烦很是受用。与邹来喜面对面的接触,我所了解到的他,跟从红旗村村民那里了解到的情况简直是天渊之别。邹来喜完全就是个在商场浸淫了多年的老江湖了,完全跟村民说的人际关系差,不善与人交往没有半点相似之处呀!难道我见到的邹来喜跟村民们说的邹来喜不是同一个人?我差一点就认为,我真的是找错人了。

邹来喜主动带着我在他的养猪场里四处参观,并且将生产流程一一跟我做了详细的解释。邹来喜学习了国外的饲养管理经验,从猪种的挑选,到饲养环境温度的控制都有严格的要求,甚至每头猪每天的活动时间,活动量都有统一规定,喂养的水和饲料的分量也都有严格的标准。总之,在这样规范化饲养条件下出笼的猪,每批次猪肉的质量都能够达到基本保持一致。

简单讲,质量稳定而有保证。养猪场里实地的格局,跟我们航拍到的基本上是一致的。可是光了解到这一些,对案件并没有太大的帮助。就算能够百分之百确定,李美画的图就是养猪场,那又能怎样?这并不能说明,推李美到化粪池里去的就是邹来喜!

我心不在焉地听着邹来喜滔滔不绝地介绍,脑海里反复思索着下一步到底该怎么办。不知不觉来到放料车间,我突然注意到邹来喜似乎有意不想让我进去查看,而打算直接引我去参观饲养圈。直觉马上告诉我,邹来喜似乎想要隐瞒什么。

我故意听不到他的指引,径直走进了放料间。来到里面,我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样。可我明显感到邹来喜的言辞开始有些闪烁,他似乎极力在控制着自己的音调,可能连他本人也没有觉察出自己语调发生的轻微变化。

他越是想要隐瞒什么,我越是分外的留神观察,希望能发现蛛丝马迹。即便一时看不出什么问题,我也要尽我所能,将我目睹到的一切带回去仔细研究。我临走的时候,甚至趁他不注意,还偷了一把饲料放到口袋里带走。回到局里后,我立刻将情况向赵队长做了汇报,并且将带回来的饲料送化验组化验。

化验组检验得出的结果是,饲料里含有人类的DNA!

刑侦队很快就拿到了授权的搜查令。刑侦队立刻对来喜养猪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搜查。

邹来喜大概做梦也没有想到,警察会来得这么快;这么突然。

搜查组的队员们首先在邹来喜卧室的衣柜里搜到了各种各样女人的内衣内裤。那些内衣裤就那么整齐摆放在衣柜里,完全没有任何掩饰。看来邹来喜根本就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天的到来。

另一组搜查组的队员在一个冷库里发现了三大桶肉酱,后来的化验结果显示那里面全都是人体肌肉组织。这些人肉肉酱想来是还没来得及烘干辗粉做成饲料。在接下来的三天三夜里,总共从这几百平方米的养猪场里发掘了十几万各种人体指甲,头发、骨头碎片等人体残肢。

邹来喜被押回局里审讯的时候,表现得极为冷静。对于刑警审问的问题也是有问必答。他滔滔不绝地交代起来,仿佛不是在说自己的犯罪经历,而是在描述别人的故事一样。

根据邹来喜的交代,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他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先后杀害了60个人,并将尸体肢解后用来喂猪。他杀的这些人全都是妓女,按他的话说“都死有余辜”。他杀了她们去喂猪,完全是废物利用。他声称,他的猪吃了混合了人肉的饲料后,都很肯长,并且个个膘肥体壮,肉质特别好。这就是他养猪成功的秘诀。

邹来喜的杀人历史,要从九十年代末开始说起。自从他岳父岳母和他老婆相继死了之后,他就开始了他的找妓女生涯。一开始,他找妓女倒不是为了嫖,而是为了折磨她们。他折磨的第一个妓女自称叫麦秀梅。他将麦秀梅囚禁在养猪场里,足足折磨了十五天。他将养猪场里所有的种猪一头一头拉过来,轮着班地对麦秀梅进行猪奸。后来因为第一次作案,没有经验,疏于防范,让麦秀梅走脱。后来他听说,麦秀梅在路边被人救走,但是彻底疯了,并没有将他暴露出来。再后来,警察来调查麦秀梅的情况,他打发他们走了之后,警察就再也没有来过。很快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自打这次有惊无险的犯罪经历后,他变得更加大胆,更加谨慎小心起来。但凡骗来妓女后,他折磨完她们后,就立刻进行屠宰。剔下来的肉就打成肉酱,然后烘干碾成粉,混入猪饲料里喂猪。至于骨头,开始的时候,他还仔细将它们打成粉,也混入饲料里喂猪。可是后来,他发现一来猪不爱吃混入骨粉的饲料,二来打骨粉实在太费事,所以他就懒得再弄。一旦有机会,他就将骨头扔到野外,或者趁出差带到外地抛弃。总之,他能想到的弃骨方法,他都试过了。

近几年,红旗村在养猪场附近建起了出租屋,建起了公厕。他觉得将骨头扔到化粪池里挺安全,所以这几年,他时不时都将骨头扔到那里去。

据邹来喜交代,刚开始的时候,他杀妓女还是出于仇恨。可是杀到后来,他已经变成完全是出于饲养猪的需要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对妓女的仇恨也日渐消磨殆尽。按他的话说就是,他对待妓女的心态渐渐跟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了。

当刑警问他认不认识李美的时候,邹来喜点点头说认识,他俩交往已经有将近两年了。邹来喜称,李美是他嫖过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妓女。当刑警更正他说,李美只是中国城里的工作人员时,邹来喜说,对于他来说,坐台小姐跟妓女没有什么两样。

他是有一次去中国城谈业务时认识李美的。

那天他喝了很多酒,然后就跟李美去开了房。他觉得很奇怪的是,自己虽然醉得不省人事,但跟李美胡搞的过程他却能记忆犹新、回味无穷。从那以后,他经常去找李美。渐渐地他跟李美无话不说,他甚至带李美到自己的养猪场参观。他向李美介绍了自己养猪的秘诀,他本打算让李美知道自己的秘密,就将他杀了喂猪。可是令他想不到的是,李美听完他的介绍后,竟然并不感到吃惊。这一下,他感到李美跟自己是一路人了。果然,往后的一年里,李美替邹来喜找来不少养猪的“饲料”。不过,邹来喜也没有亏待李美。金银首饰钱财源源不断地从养猪场的收入里供应给李美挥霍。李美的口味也越来越大,从被动的接受,演变成伸手拿。并且主动带人来让邹来喜做成饲料,好增加猪的产量,刺激销售,提高收入。

没过多久,邹来喜就感到李美这个人不好惹,越来越贪得无厌,自己开始有些消受不起。他开始有意无意回避李美,可是李美可不管那一套,变本加厉地向邹来喜要钱,甚至威胁要是不给钱的话,她就将邹来喜的所有事情暴露出去。她还声称自己手上收集了很多证据,要是邹来喜敢对她不利的话,她一旦被害,她放在信得过人手里的举报材料就会立刻被送到有关部门曝光。

邹来喜悔恨自己当初看错了李美,不过李美也看错了他。最近这一次,李美竟然开囗就向他要五十万,不给钱的话立刻就将他曝光。邹来喜二话不说,当场就将李美打昏。然后,趁天黑将她拖到红旗村化粪池,把她扔到池子里淹死。想不到李美命不该绝,竟然被人救起。

审讯刑警问邹来喜,为什么不将李美也像其他人一样,肉剔了去喂猪,而是直接抛进化粪池淹死。邹来喜说,像李美这样无耻的人,就是拿去喂猪也不会吃。

在审讯邹来喜的过程中,照例对他的身世做了调查。

邹来喜,祖籍四川阆中,生父资料不详,由母亲带大。其母没有正当职业,靠操皮肉生涯过活。邹来喜自幼就跟他妈出去接客,往往是他妈在里屋床上跟不同的男人“摆龙门”,他在门口把风。一旦有生人来,就大哭报信。邹来喜从小的时候,就是在邻居家的孩子们追打唾骂中长大。读书期间,也从来没有什么朋友。一旦他妈的真实职业被校方知道后,他就经常会被学校以各种理由踢出校门。不断转学成了他的家常便饭。

好容易等他长到十五岁的时候,他考进了成都一所中专,算是逃离了家园,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哪里知道好景不少,真是好事不出门,丑事传万里。很快就有同学知道了他的身世,知道了他妈妈是干什么的。本来要好的同学都迅速地跟他疏远开来,并且很快没有人再跟他来往。就连老师也常常当他是透明。

终于有一次,有一位体育老师将他叫到办公室。他开始以为是自己犯了什么错要挨批。哪里知道,体育老师见了他立刻笑逐颜开,又端茶又让座,关好办公室门后,还开始动手动脚在他身上乱摸起来。邹来喜一边反抗,一边问他想干什么。

体育老师拉下来恶狠狠地说,整个学校谁不知道他一家人是干什么的,要多少钱直接开个价。邹来喜愤怒地就跟体育老师扭打起来,可是他哪里是身强力壮体育老师的对手。三下两下就被压倒在了身下。

没过两天,邹来喜就逃课再也没有回学校。有人说他回了老家,有人说他去了东北。不过,从他老家反馈回来的信息是,他妈正是在那段时间里遇到意外事故身亡了,而邹来喜就再也没有人见他回去过。邹来喜到京郊当倒插门女婿的时候,他已经是二十七八的人了。没有人知道他那十一二年去了哪里,他自己也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提过。

洪积福家当时是见邹来喜人老实、勤快、逆来顺受、从来不与人计较、肯吃亏,这才愿意招他做上门女婿的。邹来喜到洪家后,确实也是一把好劳力,替洪家支撑住了门面。可惜,洪家人都命薄福浅,一个个相继都早死了,全副家业最后是落到了邹来喜手里。

邹来喜落网后,关押在看守所候审期间,在囚室里将自己的拳头塞到嘴里,最后窒息身亡。由于他没有任何家人和亲属,来喜养猪场最后归红旗村所有。来喜养猪场最终被卖给土地开发商,而卖地所得被作为村委财政收入,由村委领导自由支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