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11月4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全市16家律师事务所、5家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吕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第一次工作会议,推动成立吕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议由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李高峰主持。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吕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一大批僵尸企业得以出清,土地厂房等生产要素得以进一步释放,为吕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动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入破产的企业逐渐增多,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遇到瓶颈。一是大型企业破产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工作开展困难;二是小型企业无产可破的情形下,管理人参与破产缺乏资金;三是破产专门人才严重缺乏,破产审判工作有后继乏人的隐忧。针对此种情况,市中院审时度势,指导成立吕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旨在打破以上困境。

会议指出协会的成立,旨在为全市破产管理人搭建业务交流平台,为破产管理人与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架设沟通桥梁,对提升全市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促进破产管理人行业自身发展,推动实现人民法院加快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会人员还围绕协会的成员及组织架构、管理人报酬基金的设立及资金来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制定了协会筹备工作的序时进度,力争于11月顺利揭牌。(李高峰)

吕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