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吉政函〔2021〕76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变更举办者的请示》(吉教办〔2021〕16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举办者由李连海(自然人)、李连生(自然人)变更为吉林省吉科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吉林省吉科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标题丨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来源丨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丨士达

审核丨李壮 桂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