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新冠疫情在去年爆发之后,有不少人和单位因此失业、受伤或者倒闭等,尽管目前整体控制住了,不过为了有效降低疫情扩散的风险,广州市人社局就推行工伤认定“不见面”的办理模式,使申请人和工作人员能够在线上就将业务办理好,具体如下:
多种渠道办理
之所以要推出“不见面”办理的模式:是因为让申请人在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和补正的材料后,为了减少人员跑动,因此可以通过网上办、电话办和邮递办等多种渠道,将工伤待遇申请下来,避免因疫情或者其他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出门办理,而耽误了申请时限。
特殊情形
如果申请人因为附近存在着新冠肺炎的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或者密切接触者,正在隔离治疗或者在医学观察期间等原因,无法正常出门办理与工伤保险相关业务的特殊情形,用人单位可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适当延长,在疫情防控解除后的原则上,需要在30天内提交申请。
如果工伤职工以及近亲属因上述情形耽误了申请时间,就会被视为不可抗力因素,因此被耽误的时间不会计算在申请时限范围内。
同时因为疫情防控措施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提交材料或者履行举证责任的,可通过电话、邮寄或者是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延期,经过审核情况属实的,可以适当延长时间。
添加标识
当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工伤认定结果书通过邮寄给申请人之后,需要在工伤职工个人信息上添加工伤认定的标识,如果属于疫情防控措施等原因而超过提交申请时限的,也是需要添加相应的标识,以作区别。
骏宝提醒:如果申请人因为疫情防控措施或者其他原因不得不推迟提交时间,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反映后,在规定的延迟时间范围内提交申请资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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