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明区某通信维护公司,郭大哥做片区线路巡线员六年。2024年11月的一个上午,他在湖滨南路翻查通信井盖进行线路巡查时,一辆超速行驶的轿车突然变道冲上路缘,将郭大哥撞倒并从其胸腹部碾压而过。送医后经三小时全力抢救,郭大哥因多发性肋骨骨折、肝脏脾脏破裂、失血性休克不幸离世,年仅59岁。

单位推诿:没签合同,他是劳务工,跟公司没关系

郭大哥的妻子老林接到电话赶到医院时,抢救室的灯已经熄灭。公司负责人随后到场,站在走廊里说:"老郭跟我们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他是按天结算的劳务工,不是正式员工,这不能算工伤。你们去找肇事司机索赔,跟公司没关系。"老林回家翻出郭大哥的手机,六年来"XX通信维护工作群"里的消息密密麻麻:每天的巡线点位汇报、井盖故障照片、排班调整通知。她找到泽良工伤律师时,眼睛红肿,手里攥着一叠打印出来的聊天记录:"他风里雨里干了六年,公司一句'没合同'就想撇干净?"

穿透用工形式,锁定六年事实劳动关系

泽良律师接案后明确告知: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不等于没有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且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就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均可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用人单位未签书面合同本身已属违法,不能以此逃避工亡责任。

律师指导老林收集证据:郭大哥与工作群六年完整聊天记录(含每日巡线点位汇报、故障上报、排班通知)、公司财务账户按月转账的工资流水(备注"工资")、工服及印有公司logo的工作证照片、公司盖章的巡线区域划分表、五名同事证人证言(证明郭大哥接受统一管理、参加早会)、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轿车司机负全责)、医院抢救记录及死亡医学证明书。同时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锁定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劳动关系确认与工亡认定

2024年12月,泽良律师向思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庭上,公司辩称"老郭系临时雇佣、按天计酬的劳务关系"。泽良律师当庭出示六年工资流水、工作群记录、巡线排班表,完整证据链证明郭大哥的工作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接受公司日常考勤和管理,收入按月固定发放。仲裁委采纳律师意见,裁决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凭仲裁裁决书,泽良律师向思明区人社部门申报工亡认定。公司又辩称"交通事故系第三方侵权"。律师指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三方侵权不影响工亡认定。2025年1月,人社部门作出工亡认定。

赔偿计算:未参保单位全额承担

泽良律师计算全部工亡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24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103万余元)、丧葬补助金(6个月厦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郭大哥工资40%计算)。因通信公司从未为郭大哥缴纳工伤保险,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全部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公司起初只愿支付30万元"人道主义补偿",并声称"肇事司机已经赔了,公司不该再赔"。泽良律师指出:除医疗费外,工亡待遇与第三方侵权赔偿可双重主张,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律师同步推进工伤认定程序并与单位谈判,从程序风险和案件处理效率上全面施压。2025年3月,在泽良团队的全力争取和专业交涉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工亡赔偿一百万元。

老林说:"他巡了六年的线,最后是我帮他讨回了公道。"

泽良工伤律师,深耕福建工伤法律实务,以专业守护劳动者权益。

如您在福建、厦门遇到工伤难题,欢迎联系泽良律所,获取免费初步评估。

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全晟工伤团队咨询热线: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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