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小摸不仅不光彩,自己也将可能为此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人的一生中,出现在眼前的诱惑可能会有很多,但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切勿想着占为己有,伸手必被捉,这是一个定律,勿抱着侥幸心理去违法犯罪。

近日,我们收到微友爆料称,一位桂平市的男子来到容县盗窃水管,随后面临被拘留五天的处罚。

现查明在2021年11月11日20时许,违法行为人莫某某在广西容县容州镇松山路口货运站对面入200米处,盗窃了2条水管。

其莫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行为。

所幸莫某某的行为被店内人员及时发现,随后做了报警处理。

目前,我县警方掌握有违法行为人莫某某的供述,梁某、李某的陈述,检查笔录,证据保全清单等证据证实。

莫某某同样表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留下了悔恨的眼泪。

在11月12日,我县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莫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北流市拘留所执行(自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7日止)。

经了解,莫某某是桂平市罗秀镇人,今年51岁。

其实,两条水管的价值不是很高,但这也让某些人动了不法之心,从而因自己的过错承担了应有的结果。

希望经过这五天的反思,该男子可以改过自新,出来后好好做人,别再做出违法犯罪之事,即便你有时候逃过了人眼,但你可能也逃不过天眼。

况且,当你非法犯罪时,你能逃得过自己的良心吗?靠自己的努力,用正当途径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才是光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