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中,吉林中院始终把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作为衡量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民事审判第一庭立足侵权纠纷审判专业化建设,在司法服务上出实招,多部门联动畅通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通过对保险公司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有效推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实质化解。

近日,为推行道交纠纷人民调解及保险行业调解前置,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交通事故纠纷的诉累,吉林中院联合龙潭区人民法院与吉林市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会上,来自吉林中院民一庭和龙潭法院的办案法官与保险公司就被侵权人产生的医疗费中超出医保部分、护理费、误工费标准如何把握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广泛听取了吉林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建议,确立了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保险公司对两级法院提供的面对面的司法服务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表达了真挚的感谢。

下一步,民事审判第一庭将进一步以减轻当事人诉累、更好的为群众纾困解忧为目标,立足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强部门行业信息联动,优化平台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质量和效果。

(李婷 丁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