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陈兆斌等四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1年 12月13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鹤庆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洪军的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陈兆斌为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杨宏伟为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杨学泉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戴福勇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2021年12月13日

来源:鹤庆县人大网、微观大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