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陈兆斌等四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1年 12月13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鹤庆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洪军的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陈兆斌为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杨宏伟为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杨学泉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戴福勇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2021年12月13日
来源:鹤庆县人大网、微观大理
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陈兆斌等四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1年 12月13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鹤庆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洪军的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陈兆斌为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杨宏伟为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杨学泉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戴福勇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2021年12月13日
来源:鹤庆县人大网、微观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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