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和“天下流俗”的孤独战争中,王安石几近众叛亲离。

吊诡的是,他也无意中成就了他的朋友兼政治对手们的历史声誉,其中最杰出者当属司马光、苏东坡。在被他驱逐的日子里,一个完成了史学巨作《资治通鉴》,一个则以个人的多舛命运成就了“诗家之大幸”。

今年是王安石诞辰1000周年。他的功过成败和精神人格,依然是1000年来以国家和天下为己任的知识分子、政治家、有识之士一份复杂而沉重的精神遗产。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原名《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千年遗产:王安石和“熙宁新政”》

文 /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 徐琳玲,编辑 / 周建平

17年的历练与思考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人,故又有“王临川”之称。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出生于临江郡清江县。

成型于唐、完善于宋的科举制度给中下层读书人打开了一扇通过往帝国权力机器的大门。临川王家最初只是普通的自耕农,直到王安石的叔祖、父亲王益两代中了进士,王家才得以上升为科举官宦之家。王家在临川没有田产,王安石从小就和家人随其父的游宦生涯走动。

▲科举殿试 图/Fotoe

《宋史》云:“王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他也颇为恃才傲物,“意气与日争光辉”。

宝元二年,王益死在江宁(今南京)通判任上,王安石为父守制两年。到庆历元年(1041),21岁的王安石赴帝都汴京参加进士考试。第二年春天,他以第四名的成绩荣登进士榜,当时和王安石同在第一甲的有王珪、韩绛,后来他们都做到宰相,关系甚密。

获取功名后,王安石先是被放到扬州,做淮南路(北宋的行政区之一)的签书判官。当时,宰相韩琦因参与范仲淹的“庆历新政”被贬,出任扬州知府。王安石是他的下属。

工作之余,他苦研儒家经典,以通宵达旦读书为常事。到第二天天亮,他经常来不及洗漱就去知府上班,蓬头垢面也不以为意。当时,韩琦经常看到这个年轻下属一副衣冠不整的邋遢模样,就以为他多半是前一晚在喝酒放纵,有一天他以长官的身份正告王安石:“君少年,勿废书,不可自弃。”王安石不答,退下来后对别人感慨:韩公不了解我啊。

签书判官三年任期满后,他回到京城。按当时制度,新进士在外做官期满后,可向朝廷有关部门上书,以求得在京城各种馆阁任职。这一类职位通常比较清闲、带有荣誉性,而且有助于未来仕途晋升,所以官员们都趋之若鹜。但王安石对此不感兴趣,他更愿意到地方上干实事。在“大理评事”一职上做了不到一年,他就强烈要求出京,还给出一个很现实的理由:当时祖母、母亲、寡嫂、兄弟一大家子全靠他一个人的俸禄养活,地方上物价水平要比汴京便宜得多。

在鄞县当县令时,他带领当地老百姓兴修水利、办学校、整顿吏治,此外还“贷谷于民,立息以偿,俾新陈相易”,把当地政事处理得井井有条。这很可能是他后来在“熙宁新政”中“青苗法”的一次小范围实验。接着,他又以殿中丞的身份出任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

此时,王安石的学问、干才和与众不同的操守,开始引来越来越多人的目光。包括欧阳修在内的许多大臣都向朝廷举荐王安石,认为他是堪当重任的难得之才,时任宰相文彦博也以“恬然自守,未易多得”赞誉之。但是,不管长官们怎么推荐,他都没有接受好意,也不去参加这一类的职位升迁考试,继续埋头在地方上做事。

舒州任满三年,他又回京待了三年,然后迫不及待地上书要求外调去州县任职,后以太常博士出任常州知州,其间最大的作为是组织开凿了一条运河。

这是一项遭受挫折的地方工程。据《宋史》载,当时有下属官吏劝阻此事,认为工程过大,摊派到老百姓的劳役过重,“民有不胜”,主张让下面各县每年轮次出工,慢慢修建。但王安石执意推行,结果接连遭遇淫雨、督役称病,最终劳民伤财,开河不成。一时众议纷纷,王安石感到“愧恨无穷”,但又在给友人的书信里坚决表示:自己绝不做只务清谈的王衍之流。

皇祐三年(1051),王安石被任命为江东提点刑狱,是该辖区的最高司法长官。江南东路是宋代的产茶区,当时宋王朝实行茶叶专卖制度,禁止百姓私藏、私运和贩卖。王安石上书朝廷,反对专卖制度,认为茶叶是米盐一样的民用之物,不可一日以无,而官家贩卖的质量“粗恶不可食”,老百姓日常所用都来自私贩,根本无法禁止,不如改为商人贩卖、官府抽税的办法。

当时朝中高官富弼、韩琦等人也都提出改革的要求,最终他们采纳了王安石的建议,江南东路在此后一段时间里取消了茶叶专卖制度。

17年的地方官生涯,让王安石认识到宋王朝太平之下的种种弊端和隐藏的危机,积累行政经验的同时,他对此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思考。而他三番五次地拒绝、放弃有利于个人仕进的官职和通道,甘于在地方上做实事的独特做派,也让他在朝中声名鹊起。

嘉祐三年,他又一次回京述职。这一次,他终于被说服留在京城任职,先在三司任职,随后迅速连升两级。这一年,他给宋仁宗上了后来被史家称为“万言书”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以宋仁宗的一生为线索的电视剧《清平乐》宣传海报 图/豆瓣

从嘉祐八年到治平四年(1067),大宋王朝历经了一段皇位频繁更替、政治动荡的时期——四年中,仁宗、英宗相继驾崩,朝堂上还爆发了因“濮仪”而引发的党争。

英宗的长子、年仅19岁的神宗登基,成为北宋历史上第六位皇帝,也是太祖之后最有抱负、最发奋图强的一位皇帝。

前无古人的新政

熙宁二年(1069),宋神宗正式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其地位相当于副宰相。

这让人不由想起26年前(庆历三年1043)仁宗任命范仲淹为参知政事,与随后开启的那场短命的“庆历新政”。

很快,王安石向神宗皇帝上呈了一份《乞制置三司条例》。“条例司”是王安石请求成立的新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制定经济、财政法令。在迅速获得神宗批准后,他以“三司条例司”主管的身份请求批准他的新政方案之一——“均输法”。

借助这一步,这位新任副相打破了北宋自开国以来、历经五朝逐步形成的权力分配制度。

当时,宋代实行“二府三司”的中央制度。把财政大权从宰相手中分割出来,设置了三司掌管全国财政,分别为度支、户部、盐铁;长官是三司使,亦称“计相”。宰相则保留行政权,军政权归枢密院。政、军、财三权分立,互相制衡。而大权则系于皇帝手中。这一套制度客观上加强了中央集权。

王安石在三司之外另设置“条例司”,并且凌驾于三司之上。这就是一年后司马光写信指责他“侵官”(侵夺其他官员权力)的主要罪状之一。

在把权力高度向自己和神宗集中之下,王安石的一系列新法迅速获得批准、实施,最初是“均输法”,随后“青苗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免役法”、“保甲法”等新政措施在全国一一被强力推行。

海外宋史学者刘子健曾评价说:王安石的改革之非传统性,施行方式之彻底,以及涵盖领域之广,在中国历史上前无古人,“直到最近一个世纪也没有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的。”

▲《宋代中国的改革:王安石及其新政》,刘子健 著

对于王安石和他的“熙宁新政”,人们到今天都还没法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定论。

在革命热情和国家主义高涨的年代,王安石带着国家统制色彩的新法,赢得一大片赞美歌颂;在政治绑架学术的“极左年代”,变法又被意识形态化为“法”和“儒”之间的斗争,王安石成为法家的杰出代表;到提倡市场经济的改革开放年代,他的政敌司马光的“不抑兼并”又收获了不少赞扬,被认为是中国古代放任自由市场经济的思想先驱。

近年来,一些青年经济史研究者为重新“发现”“青苗法”而激动不已,认为其类似当下的政府“小额信贷”,思想十分超前。

突然间,生活在11世纪的王安石成为一个不可思议的“历史穿越者”。

正如历史哲学家克罗奇在其《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中提出的那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唯有当前活生生的兴趣才能推动我们寻求对于过去事实的知识。”

▲《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意] 贝奈戴托·克罗齐 著

鉴于此种弊端,本文出于谨慎和中立,希图尽量跳脱出那种“以现代眼光,从各自持有的特定观点、价值立场和倾向,去审视王安石”的方法,回到历史语境中,试图去把握“熙宁变法”最核心的问题和困境。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一个最根本的问题:王安石的“新政”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另一个同样重要的问题——他一系列轰轰烈烈的变法政策,真正要打击的对象是谁?还有,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和司马光、苏轼、欧阳修这样的“旧党”又到底是为什么发生分歧?

对于第一个问题,王安石在他的改革方案中有很明确的表述——“抑兼并”。在做地方官的岁月里,他写过许多表达改革愿望的诗歌,其中有一首五言诗《兼并》,回顾“兼并”如何产生、发展以及它给贫苦百姓带来的危害,并痛斥“俗吏”、“俗儒”对此的无所作为。

在《择吏》一文中,他也非常清晰地描述过“新政”所要打击的对象——操纵市场的势力,获得垄断各种物资的利益,与皇帝争夺黎民百姓的“阡陌闾巷之贱人”,是民间的“大农”、“富工”与“豪贾”。

根据一位历史学者的研究,中国古代经济史上一直有个耐人寻味的现象,那就是从先秦直到明清延续数千年,一直有是否需要“抑兼并”的争论。而历代“抑兼并”的著名人物中,有桑弘羊、汉武帝、王安石,以及明代的朱元璋、张居正,他们都被人们习惯地冠以“法家”称号。

他认为:“抑兼并”的支持和反对者各自都有其道义基础,以及自己要直面的社会问题。如果说“抑兼并”的道义理由是“右贫抑富”、“百姓均平”的话;“不抑兼并”的道义理由则是所谓“官不与民争利”,即司马光所谓“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

在传统中国的语境中,这里的“民”,可以指与国家或君主相对的私人或“臣民”,也可以指与权贵势要相对的“庶民”、“下民”。于是,所谓“官不与民争利”也有两种解释:其一是国家不与私人争利——这种“私人”自然包括权贵在内;其二是权贵不与平民争利。“不抑兼并”的道义理由正是基于后者。

王安石和他的反对者司马光、苏轼、欧阳修等都是中国士大夫群体中的杰出分子。但是,无论是“抑兼并”的赞成者还是反对者,都来自皇权制度下的传统等级社会,都不知现代平等理念为何物。正如司马光给出的理由是:“富贵贫贱,天之分也”,“天使汝穷而强通之,天使汝愚而强智之,若是者必得天刑。”而苏轼则表明:决不能让“品官形势之家与齐民并事”。因此,所谓反对“抑兼并”,与现代社会里市场经济中的自由竞争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在中国历代王朝里,国家对“兼并”一直无所作为的情况较少见。于是,就出现一个怪圈——“不抑兼并”导致权贵私家势力恶性膨胀,而“抑兼并”又导致朝廷“汲取能力”恶性扩张,于是朝廷轮番用药,在“抑兼并”与“不抑兼并”的交替循环中陷入“管死放乱”的怪圈,直至危机日重而终于崩溃。

对照这一洞察,北宋中后期就是如此:自熙宁以至靖康,以王安石为代表的“新党”和以司马光为代表的“旧党”几度易位,忽而“变法”,忽而“改制”,忽而“更化”,忽而“绍述”,忽而“建中”,忽而又“崇法熙宁”。危机越变越重,终有靖康之覆。

君子之争

当一系列“新政”轰轰烈烈地推行时,王安石发现自己在朝中官员和过去交往甚密的师友、同道中几乎找不到任何一个支持者。

当时,备受尊敬的前辈政治家韩琦、富弼、欧阳修和文彦博等纷纷站出来抨击新政。欧阳修不但上书要求废止“青苗法”,还在自己当时任职的青州地方拒不放贷青苗钱;身在中央的富弼也公开吩咐自己的门生在各地抵制“青苗法”;至于文彦博,竟然断言华州的山崩是“市易法”引起的天怒人怨……

他们都曾是二十多年前“庆历新政”的直接参与者,可以说也曾是锐意进取的改革派。欧阳修还是长期以来最赏识王安石的文坛领袖,正是他第一个向朝廷热情引荐的王安石。

在王安石的反对派中,司马光是首要的领袖人物。

此前,两人私交甚好,彼此仰慕对方的品行、操守和学养。熙宁元年,王安石被神宗初召入京时,他让儿子王雱先进京城打点,特别叮嘱他最好能租到司马温公家附近的房子,这样方便两人切磋学问。

谁知,司、王二人很快势同水火。先是在一些问题上发生激烈争辩,有时在皇帝主持的议政会议上也毫不相让。起初,司马光对王安石的变法并不一概反对,尤其当变法还未显露明显弊病时,他并未公开持反对意见。当时,司马光是御史中丞,负责纠弹百官,当有人要弹劾王安石时,他还进行劝解和说服。直到王安石颁发“青苗法”,司马光才表示不同意见,他认为县官靠权柄放钱收息,要比平民放贷收息危害更大,因此表示了强烈不满。

▲司马光 图/视觉中国

到熙宁三年(1070),新法推行一周年时,身为谏议大夫的司马光似乎是忍无可忍了,他一连给王安石写了三封私人书信,最后一封长达三千三百多字,即著名的《与王介甫书》,用十分沉痛恳切的言语,指责他在推行新法中“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力劝他改弦更张、放弃新法,同时也警告他:如继续这样固执己见、一意孤行,“一旦失势,必有卖介甫以自售者。”

王安石后以一封短短的《答司马谏议书》回应。在文中,他回顾了两人过往友情和如今的政见分歧,然后就司马光提出的“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为自己辩解:认为自己受命于皇帝,议订法令制度,又在朝廷上修正(决定),把它交给负有专责的官吏去执行,这不能算是“侵官”;实行古代贤明君主的政策,用它来兴办对天下有利的事业、消除种种弊病,不能算是“生事”;为天下治理整顿财政,不算是向百姓“征利”;抨击不正确的言论,驳斥巧辩的坏人,不是因为“拒谏”。

然后他很坦然地陈说:至于朝廷内外对他的那么多怨恨和诽谤,是他早就料到的。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得过且过已不是一天的事了。士大夫多数把不顾国家大事、附和世俗的见解、向众人献媚讨好当作好事,因此皇上才要改变这种不良风气,那么我就不去估量反对者有多少,想拿出自己的力量帮助皇上来抵制这股势力。

尽管清楚双方政见不和,宋神宗一开始还是希望司马光作为要臣,能在朝中很好地发挥作用。熙宁三年(1070)二月十二日,他下令擢司马光为枢密副使。但清高的司马光坚决推辞,随后在十二日中连上五封札子,自请离京,后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

到熙宁四年(1071),范镇因五上奏疏,直言王安石“进拒谏之计”、“用残民之术”被罢官。司马光十分气愤,上疏为好友鸣不平,并请求任职西京(洛阳)留司御史台。此后15年,他自己退居洛阳,绝口不论政事,在书局中将全副精力投入《通鉴》的编撰和定稿。

对“青苗法”提出批评和抵制的,还有对王安石有知遇之恩的欧阳修。他当时以兵部尚书知青州,看到“青苗法”在执行中出现的种种弊端,因此不愿意在自己的辖区实行。熙宁三年(1070),接连上疏请求宋神宗彻底取消这一政令。

▲欧阳修画像

欧阳修是三朝元老,北宋公认的文坛领袖,对尚处微寒的青年才识之士尤为提携、爱护。庆历年间,因曾巩推荐,他读到了王安石的文章,“爱叹诵写,不胜其勤”,并编入自己选编的文集。等到至和元年(1054),王安石回京任职,两人终于有机会面见,之后写诗互赠。身为朝中元老,欧阳修多次向朝廷极力举荐王安石。

欧阳修是“庆历新政”的重要参与者,和范仲淹相交甚深。当时,范仲淹着手呼吁改革,最初把社会问题归咎于腐败,而欧阳修看得更为深刻,认为“冗官、冗员”才是根本问题。这也最终触动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新政失败,欧阳修后被贬到夷陵(今湖北宜昌)当县令。

一个曾经激进的改革派为何走向温和保守?这本是一个十分耐人寻味的问题。但对王安石而言,这位曾提携他的前辈此时显然已成为新政的一个障碍。

据《续资治通鉴》,欧阳修在青州任知州时,神宗很想重新起用这位老臣,一度动念头想让他回京做宰相,冯京也力请神宗把他留在京城。王安石随后对神宗说:欧阳修善于依附“流俗”,把反对新政的韩琦当作社稷之臣,像这样的人,“在一郡则坏一郡,在朝廷则坏朝廷。留之何用?”

熙宁五年,欧阳修去世。王安石得知消息极为怅然,于是提笔写成《祭欧阳文忠公文》,对欧阳修的品格、器质、学术和才华作出了极高评价,无一字损贬,说他是自己“心之所向慕而瞻依”的人。

才华横溢的苏轼,是另一位和他分道扬镳的好友。

▲苏轼画像

王安石变法开始时,苏轼刚结束为父亲苏洵的守孝,和弟弟苏辙一道从巴蜀回到京城。此时,他看到他和王安石往日的许多共同师友,包括欧阳修在内,因反对新法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被迫离京,朝野一片旧雨凋零,内心十分伤感。

熙宁四年(1071),他上书议论新法的弊病。这让王安石颇感愤怒,于是让御史谢景温在神宗面前陈说苏轼的过失。苏轼于是自请出京任职,被授为杭州通判。此后又辗转在密州、徐州和湖州担任地方官。

元丰二年(1079),42岁的苏轼被调为湖州知州。上任后,他循例给神宗写了一封谢表。“新党”随后从这份《湖州谢表》里找出讥讽新政的若干句子,并在他的大量诗作中搜罗“罪状”。苏轼随后被御史台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师,下狱达一百零三日,受牵连者达数十人。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乌台诗案”。

当时,“新党”一心要置苏轼于死地。而朝中的援救活动也开始进行,不但与苏轼政见相同的许多元老纷纷上书,连一些新党中的有识之士也劝谏神宗不要杀苏轼。此时的王安石已退出朝政,隐居于金陵,他也上书说:“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

朋友的营救,尤其是宋太祖赵匡胤时定下不杀士大夫的国策,让苏轼最终得到从轻发落,被贬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受当地官员监视。

熟悉王安石的人都指出:他个性执拗,极度自信,在任何时候总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在这位“拗相公”看来,一切和他意见不同的,都是“世间流俗”,一切反对他的人,都是“俗儒”。无论是于他早年声誉有功的吕公著、韩维,还是对他有举荐之恩的欧阳修、文彦博,以及他曾经的老长官富弼、韩琦,或者和他交好的司马光、范镇都被他一一驱逐,或被贬,或自求离京。

到后来,和他感情极深的两个弟弟王安国、王安礼也开始和他疏远。

从一个改革者的角度来说,王安石犯下的一个重大错误是:他没有争取、团结到任何一个反对派。

▲2021年12月18日,江西抚州,市民参观王安石纪念馆 图/视觉中国

“等而下之”的追随者

随着对新政的指责和批评越来越多,王安石越来越无法忍受,他变得暴躁、易怒,时而会遭受头晕之苦。当阅读批评他的奏章时,他的双手会不由自主地颤抖。

到最后,他连来自身边人的偶尔的、十分轻微的批评也无法容忍了。这反过来也害了他。自从他的主要助手曾布因对新政具体措施有异议而被罢官,他的下属已无人敢顶撞他。

而那些包围着他的,他提拔、依靠和使用的新党官员中,又多有品行不佳的人士。

吕惠卿是王安石一手提拨的新政干将,精力充沛,才干突出,同时也野心勃勃。

作为王安石变法的第二号人物,他在变法革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熙宁初年(1068),吕惠卿出任“制置三司条例司”的“检详文字”。事无大小,王安石必与他商量,“凡所建请章奏,皆惠卿笔也。”熙宁初年间,“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等法令的颁布,他都有重要的参与。王安石曾说:“法之初行,议论纷纷,独惠卿与布(曾布)终始不易,余人则一出焉一入焉尔!”

但有道德洁癖的司马光素恶吕之为人。新政初期,神宗曾问他对朝中诸臣的看法,当谈到吕,司马光直指吕“险巧”,认为“使安石负谤于中外者皆其所为”。但神宗认为吕进献对策条理明晰,是一美材。司马光随后拿西汉时的奸臣江充和唐朝的李训作类比,说这一类人如果没有才能,如何能打动人主的心呢?宋神宗默然不语。

事实证明,这位史学家的眼光很毒。

熙宁七年(1074),迫于北方旱灾和朝中非议,王安石第一次去相,出京做江宁知府。临走前,他将新政交托吕惠卿、韩绛共同主持。谁知吕惠卿担心王安石复出,为巩固自己新得的权位,他兴起李士宁、王安礼(王安石之弟)的案件,企图以此牵连王安石。

半年后,神宗再次起用王安石。吕于是运用各种政治手腕,想方设法削弱、打压王安石和其家人。两人矛盾日深。

曾布和王安石是世交,早年深受王安石影响,也是干才型官员。在新政最初几年里,王安石最依仗于他。熙宁七年(1074),天下大旱,神宗下诏征求直言,曾布上书弹劾属王安石一派的官员吕嘉问在执行“市易法”时用重税来剥削人民。王安石十分气愤,视之为背叛,曾布立刻被罢官。

至于“新党”中的章惇、蔡确、邓绾、蔡京之流,人品就越发等而下之。他们在发动和推行新政中实际贡献很小。等王安石退闲之后,他们成为“新党”的骨干,热衷权力,大搞派系斗争。哲宗长大亲政后,追慕其父神宗作为,“新党”于是再次得势。他们蓄意迫害保守派官员,把数百名官员流放到偏远之地。

▲《王临川全集》 图/Foto

即使是同一党内,也是争权夺利,手段之恶劣令人不齿。徽宗朝,蔡京和曾布争权,蔡于是罗织罪名,对曾布加以贪污罪名,并对他的儿子们施以酷刑,然后拿逼供出来的证词去陷害他。

而被无情打压的保守派重新掌权时,也奉行“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策略。神宗驾崩后,其母高太后摄政,保守派上台,迅速清洗掉朝中的“新党”分子,替换上一批自己的追随者,其中有不少并不具备和官职相称的资格与能力。而司马光自己就很坦然地说:“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

徽宗朝初期,曾布得以拜相,一度想调和新党和旧党之间的关系,改元“建中(即走中间路线)靖国”,新党和旧党的人并用。但这一意在和解的“中间路线”很快因为新党内部的权斗而告终。事实上,曾布所为,也很难真正平息保守派长久以来的怨念。

自此,北宋的官场生态、政治气候越发堕落、败坏。徽宗即位后,“新党”分子、王安石女婿蔡卞之兄蔡京获得了皇帝的信任,此后二十多年间把控着大宋的行政大权,对旧党又进行新一轮残酷的政治迫害。

宋史学者赵冬梅认为:从1063到1086这24年间,北宋政治由盛转衰,深究其因转折就在王安石变法时期。此前,北宋历经开国三朝至仁宗朝,政治文化达到了帝制中国历史上的最好成绩,接近于皇帝制度下王朝政治的理想状态。但是,王安石变法导致北宋政治大逆转,破坏了之前政治生态里的宽容共识,朝廷政策出现法家转向,并最终走向皇帝和受其信任的宰相的专制;士大夫群体内部恶性分裂,批评纠错机制失灵,宋帝国因此丧失了因应内外打击的能力。

“北宋的国破家亡虽然发生在宋徽宗-蔡京治下,根子却是神宗与王安石君臣二人共同种下。”她评价说。

这让人不由得怀疑:如果没有这场“熙宁新政”,北宋王朝到底是能活得更久一点,还是会崩溃得更早一些呢?

[美] 刘子健 著

张钰翰 译

(点击图片即可购买)

☆海外宋史领军人物刘子健成名力作,宋史名家虞云国长篇导读,邓小南、赵冬梅倾情推荐

☆批判性地融汇现代中国与日本学者的既有成果,集王安石变法研究之大成

☆从政治思想、官僚行为、政府运作发掘尚未凸显的王安石新政的新面相

☆试图以宋代历史为个案,向社会科学提供可以启发思考的“理论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