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城县一家洗浴中心的按摩女俞某某和顾客徐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偷偷记下了徐某某妻子的手机号码。此后俞某某多次以“告诉你老婆”为名敲诈徐某某,合计得手14万余元。最后要求其花3万元买断两人发生性关系的照片时,不堪骚扰的徐某某报警。2021年12月30日,俞某某敲诈勒索案被浦城县检察院依法披露。

女子俞某某1984年出生,在浦城县某酒店浴场为他人提供按摩服务时结识了顾客徐某某,其后,在徐某某前往浴场消费时,俞某某多次为徐某某提供按摩服务,其为徐某某按摩时,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后俞某某以看病、生活困难等借口,多次通过微信向其借款,后在为徐某某按摩时,趁其不备,将其妻子电话录入自己的手机中。

俞某某以看病为由再次在微信上要求徐某某借款6000元,被徐某某拒绝,便威胁其若不出借就将二人发生性关系的事告知其妻子,徐某某听后十分惧怕,分别于当日及11月26日将1000元和5000元微信转账给俞某某。

此后,俞某某便以各种理由向徐某某索要钱款,徐某某稍有不从便对其辱骂,并用向其妻子拨打匿名电话、威胁要向其妻子告发二人关系或散播二人发生性关系的照片的方式,迫使徐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多次向其交付钱款。

至案发前,俞某某通过微信再次向徐某某索要钱款,要求其支付3万元买断手中二人发生性关系的照片。徐某某向俞某某微信转账2000元后,因不堪忍受其威胁、骚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俞某某在某宾馆被公安民警抓获,未获得剩余28000元钱款。

经统计,俞某某以上述方式敲诈被害人徐某某,非法获得财物共计147484元。

检方指控:俞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言语威胁的方式向他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已经在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