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要吃好,食品安全少不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我市开展的早餐专项整治将持续两个月,这也是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的餐饮市场安全。现在春节临近,节日聚餐活动增多,购物消费渐入高峰,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餐饮消费时,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我们一起去看一看。

针对春节将至,食品消费量较大,餐饮单位人员用餐较多、较集中的情况,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餐饮单位严格做到从正规的渠道采购食材,严格索证索票,严格储存管理,避免超范围、超量加工和制作食品。对于广大消费者,执法人员提示,采购食品时也要到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不选购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冷冻畜禽肉及水产品。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科科长 景佩星:消费者在选择用餐的时候,要选择综合性的酒店进行用餐,而且不要消费新、奇、特、有异味的食品,尽量选择大众化的食品用餐。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外包装上的标识和产品说明书。不选购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以及不符合保存条件的食品。选购散装食品时,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形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科科长 景佩星:在家庭制作食品的时候,也要从正规的渠道采购食品,尽量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避免发生交叉污染。

聚餐时应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制,避免交叉传染。要杜绝攀比消费,树立节约意识,应适量点餐、适量取食、餐后打包,坚决杜绝爱面子、讲排场、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现象,践行“光盘行动”,树立健康、文明餐饮新风尚。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科科长 景佩星:用餐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质量问题,随时拨打我们的举报投诉电话12315,我们的执法人员随时为你保驾护航。(记者 药童 晋扬)

来源:太原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