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该小区的业主介绍,2021年8月1日,物业将公摊电费提高到7毛一度的电费和7毛的一度的公摊费,总共1.4元每度,远高于国家用电标准。将公摊损耗放在业主身上,物业给出的说法并不是公共区域电费公摊,居然是每家用电的变损公摊。

该物业一年收取580元的物业费,其中不包括公摊电费和电梯维修费,每个月还额外收取18元的电梯维修费用,和0.7毛一度的电费公摊费,刚入住第一个月水电费600元公摊费居然达到快200元之多,此物业还随意断电逼业主交费,因为这个公摊费各位业主已经投诉无门。

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员会办公室回复:

一、关于电费过高及公摊损耗的问题。经查,该物业公司收取电费为0.65元/度,电网销售电价实为0.6478元/度,物业公司在收取过程中每度多收取0.0022元,我区已责令其重新核算后清退多收电费,并要求其在今后严格按照电网售价收费。而公摊电费是由于变压器运行、入户线路产生的电费损耗产生的,由业主和物业共同承担,是单次收费,不与个人所用电费叠加。

二、关于10月份电损公摊费高的问题。经查,10月份之前物业公司承担了2、3号变压器电损费用的50%,后因部分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收取公摊电损费不合理,协商改变收取公摊电费方式,按照协商结果,从10月份起,物业公司承担1号变压器产生的所有电费,不再承担2、3号变压器产生的电损费,由小区业主自行分摊全部电损,因此使用2、3号变压器传送电的小区业主承担的电损公摊随之增多。国家规定的公摊电损计算方式为:(二三号变压器所产生总电量—所有业主用电量总和)÷所有业主用电量总和,10月份公摊电损率为64%,即1度电的电损费为:1 x 0.6478 x 64%=0.415元,物业公司的计算方法与此相同。

三、关于物业收费及服务问题。润林国际商务写字楼物业属性为商业,物业费实行商业收费,按照市场调节价收取,不实行政府指导价。目前,该物业公司收取的公寓楼居民物业费为1.2元/平方米。如果大部分业主认为物业费过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针对物业断电逼业主交电费问题,我区已对物业公司提出批评,如业主确实存在长期不缴纳电费的情况,建议通过向法院诉讼的途径解决。

四、关于落实一户一表问题。经协商,该物业公司表示积极配合,来宾市供电局也已同意落实电表入户直接缴纳电费,但按照有关政策,需要业主共同协商、自行寻找相关资质公司进行电表入户改造,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