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劳动法问答|春节「值班」有加班费吗?
加班和值班是不同的概念。
加班则有法律明文规定。
《劳动法》中表述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对其作出了限制性规定。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加班为原则,强制加班为例外,并对延长工作时间的范围做了具体的规定。
值班无法规予以明确。部分地方法院对此有规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一般不予支持。……(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以下情形中,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待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予支持:……(2)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
值班具有临时性、制度性、非生产性特征。
说得通俗点,值班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等。
由此可见,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工作强度上。
因此,在这建议用人单位应对此作出具体的规定来确定,以避免引起争议,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按照加班处理,支付加班费。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