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不少企业在行业淡季选择降薪、裁员,甚至用无薪放假变相逼退员工时,中山一家工厂的一份通知,却在制造业打工人的圈子里引发了热烈讨论。

这份《关于增设员工淡季加班补贴及放假的通知》,没有用“优化人力成本”的冰冷话术,反而用实打实的政策,为一线员工的收入筑起了一道安全线,也在当下严峻的就业形势中,成为劳资关系里一抹难得的暖色。

我们来看看这份让人感慨万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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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员工淡季加班补贴及放假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因6月行业进入传统淡季,受市场行情波动,公司整体订单量缩减,导致员工加班时间较少,车间员工收入整体下滑,为保障全体员工收入,缓解大家淡季薪资压力,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增设加班费补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车间加班费专项补贴政策
(一)补贴时间:2026年6月1日起(含6月)实施:(二)补贴对象:全体生产车间在岗员工
(三)政策明细:当月实际核算加班费低于300元的车间员工,公司统一补足至300元/人;当月加班费达到300元及以上员工,按原有标准正常发放加班费,不再额外补贴。
二、淡季带薪放假安排
若受订单短缺影响需安排员工停工放假,所有放假时段均按带薪休假执行,全额计发基本工资,不扣除任何薪资、岗位津贴及各项福利,保障大家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三、公司寄语
企业与员工从来都是同舟共济的一家人,顺境时我们携手拼搏、共同创收,逆境时公司主动承担经营压力,最大限度保障每一位家人的收入与生活稳定,也期待我们继续同心协力,携手渡过淡季,静待订单回暖,共创更好的明天!
中山某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二0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事件的来龙去脉,藏着制造业的普遍困境与企业的特殊选择。2026年6月,照明行业进入传统淡季,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中山这家工厂订单量大幅缩减,车间员工加班时间随之减少,原本依赖加班费支撑的收入出现明显下滑。

为缓解员工薪资压力,公司于6月18日正式发布通知,推出两项核心保障政策:一是设置加班费专项补贴,当月实际核算加班费低于300元的车间员工,由公司统一补足至300元/人;二是明确淡季停工放假安排,所有放假时段均按带薪休假执行,全额计发基本工资,不扣除任何薪资、岗位津贴及各项福利。通知末尾那句“企业与员工从来都是同舟共济的一家人”,也让这份保障政策多了几分温度。

  •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通知的出现,恰好撞上当前就业形势的“寒冬”。经济下行压力下,制造业首当其冲,订单收缩、产能过剩成为行业常态。

对于大量依赖出口与工程订单的照明企业而言,淡季订单锐减几乎是每年的固定难题,而企业的应对方式,往往直接传导到一线员工身上。如今的就业市场,劳动力供给持续高位运行,不少企业手握充足的“议价权”,淡季降薪、无薪放假、强制调休、变相裁员等操作屡见不鲜,员工往往只能被动接受,甚至为了保住岗位不得不接受不合理条件。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觅朵照明的“反向操作”,更显难能可贵。

从企业发展现状来看,这家工厂的选择,既体现了短期成本的让步,也暗含着长期发展的考量。短期来看,加班费托底与带薪放假无疑会增加企业的人力成本,在订单不足、利润承压的淡季,这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支出。

但从长期来看,这种做法击中制造业企业的核心痛点——一线员工流失率。照明行业车间员工大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收入稳定性是他们选择企业的核心标准,淡季收入大幅下滑,往往会导致员工在淡季离职,而到了旺季订单回暖时,企业又面临招工难、培训成本高的问题。

可以说,这家企业的收入保障政策,本质上是用短期的成本付出,换取员工的长期稳定,避免旺季用工荒,同时也通过企业担当提升员工归属感,减少核心技术工人流失,这对依赖熟练工的制造业企业而言,是一笔更划算的长期投资。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份通知打破了当前劳资关系中“经营风险由员工承担”的潜规则。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但现实中,不少企业以“经营困难”为由,突破法律底线,只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甚至停发工资。而这家公司的政策,不仅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更在法律底线之上,主动为员工的收入损失提供补偿,真正践行“同舟共济”的承诺。

在经济下行、就业压力加剧的当下,很多企业习惯将成本压力全部转嫁给员工,却忽视员工才是企业发展的根基。上述工厂做法或许无法改变行业整体困境,却为企业如何平衡经营压力与员工权益提供了一个样本:企业与员工不是零和博弈,短期的让利,换来的是长期的信任与稳定;而对员工的负责,最终也会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这份通知之所以能引发广泛共鸣,不仅因为它保障了员工的收入,更因为它让打工人看到了,企业与员工之间,本可以不是互相消耗的对立关系,而是真正的命运共同体。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环境中,这样的企业担当,或许比任何企业文化标语都更有力量。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