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年10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邵国柱先生、徐永华先生、王军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定的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21%。
2022年1月14日,公司收到邵国柱先生、徐永华先生、王军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邵国柱先生、王军先生、徐永华先生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邵国柱、徐永华、王军。
2、截止公告披露日,减持情况如下: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邵国柱先生、徐永华先生、王军先生减持计划均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邵国柱先生、徐永华先生、王军先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邵国柱先生、徐永华先生、王军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邵国柱先生、徐永华先生、王军先生向公司呈交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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