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润泽森、新疆瑞森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新疆润泽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青岛润泽森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泽森”)及新疆瑞森创盈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广州瑞森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瑞森”)出具的《关于减持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润泽森及新疆瑞森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情况说明

1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尾数与各分项占比之和的尾数之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尾数与各分项占比之和的尾数之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