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A拥有一台传统燃油汽车、车主B拥有一台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假设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两台车都跑了10000公里,为此,车主A给自己的爱车加了7000块的油、车主B花费在给自己爱车充电上的费用为1000元(通过私桩、商业充电桩两种形式充电)。

按照我国“油价”的构成,油价中有相当一部分各种税费(约占45%,在这些税费未计入油价之前由车主以“养路费”的形式缴纳,收取的这些费用将用于如道路修建、养护、城市建设、支援教育、补充财政收入等等),由此可以得出A车主过去一年支付的养路费为7000×45%=3150元!

基于“基本生活物资”的属性,当前我们“电价”中除了少部分的“政府性基金”之外,其它的税费占比极少,车主B缴纳的用于支持如道路养护的费用为0、用于城市建设、教育支援的税费几乎也可以忽略不计!

在纯电动汽车保有量大幅增长,汽车结构大变之后至少会出现两个问题:

1、油车车主、电车车主各自履行的义务不再“公平”;

2、税费收入减少,财政收支失衡!

而避免这“两个问题”出现的最直接手段便是取消某些特定群体(此处指“电车车主”)正在享受的“政策优待(基于为满足“碳达标”、促进电车行业发展的目的制定)——向纯电动汽车征收“养路费”!

下面是基于“公平”、“收支平衡”的具体分析过程:

1、基于“公平”

燃油车使用的汽油或者柴油,油价中有相当一部分的费用属于“养路费”范畴(可以细分为城市建设费、教育附加费增值税等);电车使用的电,基于它“基本生活物资”的属性,电价中除了相当小部分的费用之外,并无其它多出来的额外费用,与“养路费”更是八杆子打不着(电费制定当初,电能极少用于机动车,根本无动机,且电能的使用群体为全国用户)

基于以上分析,矛盾出来了——油车、电车都是在马路上跑,都会给所使用的公路造成磨损(A车主、B车主的爱车去年都在公路上跑了10000公里)凭什么只有A车主需要承担相关的费用?

这个问题在电车发展初期可以用“为了满足碳排放要求、为了扶植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给予了它们一定的政策扶持”解释,但是随着是时间的推移,电车行业发展得足够强大、电车保有量达到了一定规模,在没有相关政策扶持的情况下行业也能够正常发展的时候,这些政策优待是否应该会被取消呢?答案是:势在必然!

2、基于“收支平衡”

延续前面的“讨论”,当电车行业继续发展、电车保有量持续走高,油车使用群体在汽车使用群体的占比将持续走低(绝对使用规模也有可能负增长),在不向电车车主开征养路费的情况下,养路费的征收规模会逐年走低,但是修建新公路、维修养护老公路、城市建设、支援教育等等还是得持续(人工成本、物料成本、机械设备成本呈上升趋势,公路使用越久维修养护的频率也呈增长趋势),一边是收入减少,一边是开支增加,在不增加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收支失衡”将成为必然!

如何避免出现“收支失衡”?向使用了公路、给公路带来了损耗,之前因为政策优待未缴纳“养路费”的群体开征“合情合理”!

Ps:相关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购置税减免以及暂未向新能源汽车开征的“养路费”是新能源车主们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当下,为了“碳中和”、为了扶植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以及有关政策的暂时滞后,暂时没有向车主征收,这属于一定时间内的政策优待,但是并不代表责任与义务不存在。

当然,“政策优待”覆盖的是所有国民——“拥有电车便能享受”,至于有没有享受到基于车主的个人选择(没享受不代表政策优待没有,享受着这不代表政策优待将一直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