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的话题中,有两个外国男人,被人们反复讨论。

政治和边境是他们的战争,疫情和防护是我们的“战争”,战争为生活按下了暂停键。

当生活暂停时,记忆就被激活了。就好像这些天的Sir,没几部新片刷,就去刷老片了。

今天要聊的老片,特别应景。

它的主角,是一个“人不在江湖,但江湖一直有他传说”的奇人。

他甚至比上面两位战争的现实主角,更出名,更红(毕竟那两位都出生在冷战后)。

他来自冷战的年代,却营造了地表最热的影视奇迹。

甚至到了现在,各网站弹幕里,还满是他的迷弟迷妹……

还猜不到?

给一个小提示:

过去半个世纪一直有人说:

007系列,就是一本直男魅力修炼手册。

要Sir说,这样想就窄了,非要说修炼,更准确的说法是——一颗有趣独立的灵魂,如何养成。

可是再有趣,1962年就上映的007,注定是一根难啃的骨头。

所以让我们更具体一点,请出今天真正的主角。

史上最男女通杀的007。

01

反叛

“My name is Bond, James Bond.”

据统计,全球至少20亿人在大银幕上听过这句话。

可万万没想到,这个名字的来由,居然一点都不酷。

来自原著作者手边一本观鸟书。

用小说作者弗莱明的话来说:“邦德?阿呆本呆罢了。”

我设想的邦德一个极其无聊、无趣的人;我希望他是一个直接的工具……当我在为我的主角选择名字的时候,我想,老天爷,邦德是我听到过的最呆的名字了。

△ 观鸟邦德:你礼貌吗?

不仅名字不酷,小说里的邦德撇开特工身份,称得上是闷葫芦一个。

百分百准确地执行任务,百分百准确的中年孤独。

邦德清楚地知道开关在什么位置,然后他进门、开灯、拿枪,一气呵成。空荡荡的房间非常安全,好像在嘲笑他……他睡前的最后一个动作,是将右手搭在枕头底下那把点三八警用左轮手枪被锯断的枪管上,然后他睡着了。少了眼睛里的暖意和幽默,他的脸沦为一张不苟言笑的面具。

难怪第一代007的肖恩·康纳利说:

“要是除去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他(007)不过是个平庸的英国警察罢了。”

不像其他英伦IP,如《指环王》《哈利•波特》自带流量,小说里的邦德,发行于五十年代,足足坐了10年冷板凳。

直到小说飘来好莱坞制片人手中,飘到肖恩·康纳利耳边。

1962年,肖恩第一次试镜,制片人乐坏了。

这眼神,这手势,一切都那么完美,那么准确地踩在万千少男少女的心弦上(包括青春期的Sir)。

可小说作者一看,白眼翻到天上……啥玩意?!

这和我脑海里的邦德差太远了!所有都不对:脸不对、口音不对、头发不对……

而在彼时的好莱坞,大明星才是对的,观众觉得对就是对的。

肖恩演的007,轻轻松松就爆了。

什么百分百的准确,百分百的孤独,放到银幕上都不重要。

关键是,融优雅和暴力于一体,百分百的雄性荷尔蒙。

名副其实,男人看了想模仿,女人看了要扑倒。

所以007电影最早的成功,来自对原著小说的反叛

反叛,意味着你要超前地在大众心理、主流审美和宝贵的作者意识之间,建立一条抵御时间的桥梁。

对英美观众,007不只是一个杀手,一个情人,更是一个英雄。

007诞生于冷战时代,作者弗莱明一生也挺传奇,当过兵,做过军情六处特务,退役后成了媒体人……所以可想而知,007就是一部冒险的童话,既有中年危机自我投射,也是二战后英国人的精神映照。

作者估计没想到,这份日不落的中年丧到了好莱坞,居然能成为集体鸡血……

今天我们看间谍片,只把它当动作大片。

可007诞生之初,间谍片是好莱坞的特供类型,它承载了意识形态和文化输出,还有英美世界对前苏联的想象。

一句话……就是拍出来洗全世界脑的。

肖恩饰演的007,美苏关系最紧张,哪怕再花花公子,他还是时刻准备着战斗的直男英雄。

所以,后来第三代007说:“肖恩是一个KILLER,而我是一个LOVER。

如果说,肖恩·康纳利是用猎豹一样的雄性魅力为平庸的007贴上了神奇贴纸,成了一代人的精神慰藉。

那么来到第三代这儿。

神奇贴纸,变成了……自由贴纸。

不变的,是不失风度,点到即止的性魅力。

而这份性魅力,比起五官粗犷、外形彪悍的肖恩,显得更灵动,也更中性。

七八十年代的美国需要英雄,但随着美苏关系的缓解,他们对英雄的理解,开始从公众政治往个人私生活上倾斜了。

02

幽默

所以今天的这篇,主力会向这位倾斜——第三代,罗杰·摩尔。

在电影里,罗杰可能是最不务正业,最海王的一个。

可现在的网友,好像被他喂了迷药一样。

罗杰泡妞,弹幕会星星眼,“OMG太会太会了!”

罗杰打戏不行,弹幕会心疼:

“别骂了!罗杰接戏已经45了,体力不好很正常!

为啥会对他这么宽容?

如果你看过《闻香识女人》,那你一定明白,幽默和绅士的魅力,不分国界,更超越性别。

戏里,罗杰的画风是不讲段子不舒服斯基。

没办法。

谁让这位爷的表演,自然到像即兴发挥呢,一点背词痕迹都没有。

看到Q先生的血滴子,要来一句谐音梗。

“Stinging(singing) in the rain?”

△ 达文西:“你说什么我听不懂,pardon?”

反派都追上来了,他一边飙车,还一边优雅点头,保持礼貌。

女主开车,他动不动就嫌弃脸:Well……女司机嘛。(女司机,莫生气,这话说在上世纪)

轮到自己极限漂移,差点连人带车飞出去,还幽默救场。

“我还蛮喜欢在乡下开车 你呢”

最绝的是。

这人会开主旋律的玩笑。

救出苏联女特工,按照剧情发展,当然要情难自已一波,当然会被两国特工老大发现,现场直播。

可你完全想不到,他挑了挑眉,来了句史诗级双关:

“长官 我想让英格兰在上面”

戏外,罗杰是个多动症。

15岁就出来打工,因为喜欢画画,所以第一份工作是……

设计师?插画家?

想多了,1942年那会儿,只允许你搞战争宣传片。

没干两年,他就去当戏剧演员,跑了九年龙套终于跟米高梅签约,但反响太一般,又回老家演电视剧。

所以跟肖恩相比,罗杰接007时算不上什么大明星。

何况还有相当惨烈的前车之鉴——第二代007是一个澳洲演员,没什么经验,长相也憨憨,演了一部就受到粉丝集体抵制,放到现在,大概是微博评论被百万人轰炸的节奏。

△ 乔治·拉兹比,最憨憨的007

罗杰的压力,可想而知有多大。

直到第一部《生死关头》上映,在公认剧情极度拉胯的情况下,罗杰却虏获了一大波粉丝。

当一个演员敢对主旋律有所反叛,做别人眼中不那么正确的事,要么成为先锋,要么就是……观众先跟你说拜拜。

而罗杰反叛的结果是,观众不舍得说拜拜。

从他接下角色起,就没想过要成为谁的平替,哪怕对手是肖恩。

接受采访,这位爷相当儒雅地凡尔赛表达对表演的理解:

“从来没有人写过邦德到底是谁。在康纳利扮演的电影里,他可能是个苏格兰人;当乔治·拉兹比出演的时候,他可能又是个澳大利亚人。而我是第一个担任女王陛下密探的真正英国人。谁也没有规定邦德必须是什么性格,所以我当时就把自己揉了进去,我的面貌,我的性格侧面,所有和角色配得上的因素。

所以……这是自恋的宣言吗?

但人家就可以实力自恋到老。

2016年,当时的老头子已经八十多,还是一如既往插科打诨。

别人问,“你为什么演这么多007?”

他说,“这不很明显吗,缺钱啊!”

“那你为什么不继续演?”

他又说,因为我太老了,而邦女郎又好年轻,我不是针对谁,但老牛吃嫩草给人感觉真挺恶心的,就像那川普……我绝对没有说忘年恋不好的意思哦。

△ 川普躺在他的枪下,应该不好意思说啥

电影里,007最爱喝不搅拌的伏特加Dry Martini。

可在Sir看来,罗杰的成功正在于他自由地搅拌了007的真汉子、自己的真性情,两个原子一结合,角色的化学反应水到渠成。

如此,就没什么正不正确,主不主流了。

罗杰就是007,007就是罗杰。

03

会玩

七八十年代,罗杰给了全球观众一份更有呼吸感的自由。

毕竟主旋律常有,但如此撩动人心的主旋律不常有。

罗杰的幽默,不仅夹杂了极致的真,还有一份含蓄的美。

这种美,是两性的多情,也是冒险的激情,生活的热情。

后面两个,才是隐藏在精英直男这些皮肤下,更宝贵的内核。

来,先感受一下这谷爱凌视角。

接到任务,穿上一身骚气的滑雪服,骚气地躲避着四面楚歌的苏联特工。

你说,这哪是逃生,简直是在玩儿?!

没错。

会玩,就是戏里戏外,罗杰都扔不掉的贴纸。

他演特工,总是能把一切任务,演成玩儿一样。

开水上摩托,你觉得他就是教练;

高空攀岩,你觉得他上辈子征服过珠峰。

《007之海底城》。

这是罗杰自己最满意的一部,也是当年好莱坞乘胜推出,最砸钱的一部。

现在看来,故事是套路,特技是平常。

一个英国间谍,一个苏联特工,合起来阻止大佬用核弹毁灭世界。

但你还是会被里面的奇思妙想打动。

比如,承包了你童年阴影的大钢牙。

凶到跟大白鲨互相撕咬,蠢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经典到,周星驰在《国产凌凌漆》致敬了一把。

还有一个渴望世界和平、想建立海底帝国的终极大佬。

吃饭儒雅,品味儒雅,杀人更儒雅。

一个冷知识:罗杰是严重恐高症。

可玩过大跳台后,这位爷表示,我还想继续玩儿……

所以四年后的《最高机密》里,他坚持要自己完成一段攀岩戏。

你说,这是敬业吗?

Sir猜,要是你问他本人,罗杰会说,噢我就是对那个很好奇,很想玩而已。

想玩,想冒险,想打开,当这些美妙的词糅合在一起,就超越了恐惧。

也成就了一个演员的先锋,一个角色的打破常规。

想当年看《海底城》,印象最深一幕不是反派怎么死,打架怎么帅。

而是这一段——罗杰和邦女郎开着跑车飞进海里,还是没忘记讲段子:

“那个,你会游泳不?”

然后,世界一片寂静。

俩人不急着逃生,而是……

开始看风景!

想象一下,那可是70年代哦——刚刚还在夺命狂奔的跑车,现在机关一开,轮子一收,成了战斗级潜水艇。

未来感满分。

现在你明白007为啥这么淡定了。

有了潜水车,海底才是他的主场啊。

随手定个位,放个炮,就能炸掉敌人的飞机。

啧啧,什么九死一生、最高机密都不重要了,眼前的海底世界才是高潮啊。

当年的Sir,没把007当爱情片,动作片或爱情动作片,而是电影版《海底两万里》,一部异想天开的冒险童话。

是罗杰告诉我——男人哦,执行任务再重要,也别忘了童心,忘了冒险,忘了世界再大,大不过眼前的美好(以及旁边的邦女郎)。

就像大钢牙没了钢牙不是合格的反派;

《海底城》没了海底基地就不是合格的经典;

007没了充满未来感的潜水跑车,就不是合格的时髦特工。

所以007其实影响了Sir在内的很多80后的童年。

比如Sir一直觉得。

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长大了能来一个同款路特斯。

1978 年,路特斯Esprit作为007座驾,首次亮相在《007之海底城》。

后来在一次英国人评选中,这辆潜水车依然是英国人心中最酷的跑车,还被马斯克以 92 万美元拍卖下来收藏。

1981 年,《最高机密》中又出现了路特斯的身影,采用了当时性能非常强大的涡轮增压版 Esprit。

对,就是Q先生最得意的发明,一旦被盗就会自行爆炸,最后被重新组装起来的超酷跑车。

对中国观众来说,007系列就是一本精英男士生活大赏。

每一代007的座驾,不仅外形酷炫,内在更加考究。

从宾利到阿斯顿马丁,从路特斯到宝马、劳斯莱斯。

007的知行合一,就是人车合一。

而最配第三代007的,无疑是路特斯。

△ 路特斯 Lotus Esprit Turbo

和罗杰·摩尔饰演的007一样,路特斯的创始人柯林·查普曼先生,同样不喜欢墨守成规。

身为永远对冒险和未知充满好奇的英伦绅士,他曾加入英国皇家空军,创造性地将航空技术用在制造汽车上,将路特斯最著名的空气动力学设计运用在赛车和汽车领域。

从赛车到民用车,从燃油车到电动车,路特斯始终坚持打破常规,走在时代前沿。

2004年,路特斯工程在Elise的基础上为特斯拉打造了第一款电动车Roadster,后来推出的Evija,则是全球首款纯电动超级跑车,外观设计从飞机中汲取灵感。

△ 谁不想拥有这么酷的小车车

如今,路特斯沿袭品牌的创新精神,一直在做新能源探索。

在智能化和电动化齐头并进的今天,当其他品牌都不敢舍弃燃油车。

路特斯,还是秉承创始人一贯的反叛,大胆拥抱时代潮流,成为全球首个向电动化转型的世界级跑车品牌。

并整合中国、英国、德国研发设计机构及全球资源,面向全球市场打造了旗下首款超高端纯电智能SUV——Type 132。

2秒级零百加速,5米长的车身,800V超充系统,媲美跑车的驾驶感受。

在路特斯看来。

生活,因打破常规而精彩。

世界,因充满未知而无量。

永远反叛,永远创新,对前沿的技术保持好奇,对不起眼的细节考究至极。

就是真正的“会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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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助理:奇爱博士多店老板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