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发挥药店“哨点”作用,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对辖区内药店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全覆盖、不间断监督检查,对未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药店,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现对5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药店予以停业整顿并公开曝光。
01 山东爱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汪湖康惠店
存在问题: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进店人员未测体温,未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02 日照真诚大药房有限公司五莲街头药店
存在问题:消毒记录造假,“四类药品”登记上报不全。
03 日照振邦药业有限公司五十一分店
存在问题:工作人员体温记录、消毒记录不全。
04 五莲县康友大药房
存在问题:“四类药品”登记上报不全。
05 日照润泽医药有限公司潮河药店
存在问题:“四类药品”登记上报不全,工作人员体温记录一天记录一次,含氯消毒液任意配比无固定浓度。
责令以上5家单位停业整顿5天。
在此提醒各药店,要认清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引以为戒、全面自查。
- 对进店人员,要求其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引导其进行扫码登记,填写姓名、联系方式、14天内旅居史等信息,对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或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的患者,立即向社区或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
- 严格执行凭身份证销售四类药品、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制度,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四类药品”,按要求录入“查安康”系统并及时上报。
- 加强药店自身管理。每天2次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严格按照要求配比调配使用消毒液,并使用统一格式的消毒记录本做好消毒记录,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做好体温登记,严格按照周期进行核酸检测。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做好个人防护,进店时戴口罩、测体温、亮健康码和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信息登记。
- | 日照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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