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号召全县人民群众常态化佩戴口罩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汉各单位:

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防线。正确佩戴口罩,既是保护自己的必要措施,也是尊重他人的文明表现。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现倡议全县人民群众常态化佩戴口罩:

一、全程全员佩戴口罩

广大群众进入城区(集镇)主次干道、医疗卫生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交通车站、服务大厅、货物仓库、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乘坐长途汽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使用电梯等公共设施,参加会议、活动等,都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二、党员干部带头佩戴口罩

广大党员干部要作好表率,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监督者”和“宣传者”,带动家人亲属、邻里街坊佩戴好口罩,同时发现身边人未佩戴口罩或未正确佩戴口罩等情况时,要及时提醒。

三、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辖区内群众, 并督促落实相关要求。即日起,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将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公共场所常态化佩戴口罩情况进行暗访督导,并实行每日通报,督导情况纳入宣传思想工作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内容。

中共汉寿县委宣传部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