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调整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Paxlovid)适应症等内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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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通知中,国家卫健委根据国家药监局批准辉瑞新冠特效药Paxlovid时核准的说明书,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涉及Paxlovid的内容了调整。

最核心的调整在于适应症。在国家卫健委3月15日印发的《诊疗方案》中,注明Paxlovid的适用人群为发病5天以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型高风险因素的成人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40kg)。此次调整为“适应症为发病5天以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成人”,不再包括青少年

这意味着在今后的抗病毒治疗中,12-17岁的青少年新冠病例将不能服用Paxlovid。

国家卫健委强调,在使用Paxlovid时,各地要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切实保证用药安全。

2021年12月22日,辉瑞Paxlovid获得FDA紧急授权申请,用于治疗非住院、具有发展成重症疾病高风险成人COVID-19感染。

3月17日,辉瑞宣布已在6至17岁的青少年中启动Paxlovid的2/3期临床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