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法治日报》刊发了《崇明“法律诊所”促善治》一文,专题报道了堡镇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的创新举措,以“门诊式”的法律服务方式,满足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达到“对症下药”的法律服务效果。

隔壁家的两条看门狗一见人就叫个不停,吵得受不了......

老母亲这几年都是我一个人赡养,几个兄弟姐妹都不肯出力……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村时,见到村法律顾问袁律师正在接受法律咨询并调处矛盾。

近年来,当地创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公共法律服务点位设置公共法律诊所,面对前来求助的村民,“法律医生”接受“问诊”并“对症下药”,解决群众多样性的法律服务需求。

堡镇党委书记倪建军表示,推行的“门诊式”公共法律服务,旨在探索建立以律师、驻村法官、人民调解员、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为乡村骨干,以善治为目标,以法律服务为载体,以基层依法治理为重点的法治乡村建设新格局,全力夯实乡村振兴的法治根基。

堡镇在27个村(居)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访调对接工作站,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位窗口,统一“公共法律诊所”门牌标识,设置挂号服务台、法律专家门诊、法律普通门诊等引导标牌,并定期组织驻村法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法律人士开展公益服务。

基于此,诸如“乐乡居公共法律诊所”“合家欢姐妹微家”“扶老助残微援堂”等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在当地相继涌现出来,打造了“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让老百姓在家门口能享受到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畅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

堡镇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