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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浙中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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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开发布“金华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草案)公告

公告涉及金华市区范围,包括婺城区、金东区行政辖区范围,用地面积2049平方公里。

规划结构图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至2025年,远期规划至2035年。

以高质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目标,到2025年,按照“市有‘五馆一院一厅’(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大剧院、音乐厅)、区有‘三馆’(图书馆、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标准要求,高质量建成一批标志性公共文化场馆。

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构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高效便捷、群众满意的现代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体系,形成城乡一体“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

到2035年,高质量建成浙江中西部文化中心和第四大都市区,主要文化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规划结构

金华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形成“一轴、一主、一辅”的空间格局,主城区形成“一心三区”的空间格局。

一轴:指串联金华主城区和金义新城区的市级文化设施发展主轴。

一主:指位于金华主城区的公共文化设施发展主中心。

一辅:指位于金义新城区的公共文化设施发展辅中心。

一心:指以三江六岸为主的市级公共文化设施中心。

三区:指婺城区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区、金义新区(金东区)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区和金华开发区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区。

规划主要内容

(一)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布局

1.市图书馆:于湖海塘区块双龙南街以西、体育中心以北地块规划新建市图书馆,用地面积约2.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

2.市美术馆、音乐厅:于长湖湾高铁新城区块婺江西路北侧和河畔翠舞公园内规划新建市美术馆、音乐厅,总用地面积约1.8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其中美术馆约1.8万平方米、音乐厅约0.2万平方米。

市区文化设施规划布局图

3.市博物馆:保留现位于东市北街西侧的市博物馆,用地面积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

4.市非遗馆:于东市北街西侧、三清宫东侧地块规划新建市非遗馆,用地面积约0.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5.市文化馆:保留现位于中山路南侧的市文化馆,近期将原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与市文化馆合并,市文化馆建筑面积可达到1万平方米。

6.市大剧院:保留现位于金融街东侧、燕尾洲公园内的中国婺剧院(含婺剧博物馆),用地面积4.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

7.金华之光文化广场:保留现位于宾虹东路北侧、燕尾洲公园东侧的金华之光文化广场(包含市城市展示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民中心等),用地面积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

8.市青少年宫:保留位于双溪西路北侧、八一南街西侧的市青少年宫(占地面积38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远期将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视情新建占地50亩、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市青少年宫。

9.市工人文化宫:保留位于市双龙南街811号工人大厦9楼市工人文化宫办公场所。远期将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视情选址新建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市工人文化宫。

10.纪念馆:

(1)保留现位于五星公园环城北路南侧、丰亭西路东侧的金华烈士纪念馆和位于双龙风景旅游区罗电线东侧的毛主席视察双龙电站纪念馆等。

(2)保留艾青纪念馆、严济慈纪念馆及黄宾虹故居、邵飘萍旧居等名人纪念场所。

(二)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布局

1.婺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

(1)图书馆、非遗馆:于婺城区政府北侧规划新建婺城区图书馆、非遗馆,用地面积0.7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2)文化馆:保留现位于婺城区临江东路8号的婺城区文化馆,用地面积0.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35万平方米,待区图书馆新馆建成后,将现有图书馆与文化馆进行合并。

2.金义新区(金东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

(1)区人文博览中心(包含区图书馆、文化馆、非遗馆):于丹溪东路北侧、滨河路南侧、康济街东侧规划新建金义新区图书馆、文化馆、非遗馆,用地面积0.5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其中图书馆建筑面积约0.84万平方米、文化馆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非遗馆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

(2)金义新区公共文化设施:围绕金满湖周边区域,远期规划新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大剧院、音乐厅等公共文化设施。

(三)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

本次规划重点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进行布局。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形成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核心,以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补充的文化设施网络格局。

按照浙江省《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到2025年,二级以上文化站建成率达到90%以上,其中省级中心镇、人口5万以上镇和城市中心街道一级以上文化站建成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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