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53493的网友留言咨询:开具的发票(普通发票)上面发票专用章不清楚,可以在旁边重新盖一个吗?
市税务局回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综上,因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重复加盖的发票,收票方有权要求开票方重新开具。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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