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决定号为55071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专利号为202120744155.1,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专利权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微),无效宣告请求人为李玉。

图片来源:国知局

李玉于2021年12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涉及专利为敏芯微的“微机电系统与微机电系统的封装结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后,宣告202120744155.1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决定要点:如果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存在区别,区别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在其他对比文件中也能起到同样的作用,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校对/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