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新手HR对发放offer这件事有很多疑问,offer是否与劳动合同有同样的效力呢?发放offer后能否撤回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些值得注意的offer问题吧。

一、需分清楚两者

1、是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很多应聘者觉得用人单位发放offer就是发放劳动合同的要求。

实际上,offer只是用人单位向求职者发出的一份要约并非一份劳动合同,而是公司单方面向求职者发出的聘用意向。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offer对用人单位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2、根据《合同法》规定

“要约”指的是《合同法》规定,简单来说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

一旦做出了承诺就会受到法律约束,而违背承诺通常会面临经济赔偿。

当要约到受要约人即劳动者的时候,要约人即用人单位就会受到相应的约束。

只要应聘者同意并符合入职条件,用人单位应按应聘者承诺的内容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3、是否选择入职

● 当应聘者得到了一份offer,就可以向该公司提出是否同意该职位的条件,以及是否愿意在该公司工作(如果有书面同意和录音,就会形成一份稳定的合同)

如果接受要约则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发放Offer前的准备和调查工作

对于重要职位,人力资源部在发出招聘前,会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这样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有明确要求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答复是否接受并规定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答复则 offer无效

明确列出企业不录用该员工的情形简历中有虚假成分未按时报到员工体检不合格等

● 如果企业对体检要求较高,应注明只有经企业书面确认体检合格后方可生效

● 增加一些企业文化宣传,提升用人单位的品牌形象;

● 可以用正式邮件的形式,把入职手续和其他事项都写得清清楚楚,方便新人参考。

三、Offer能否撤回

●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可能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

比如:公司职位调整,领导的意见不同,或者换了一个更合适的应聘人选,或者被录用的人没有通过体检等等。

● 在这些情况下,offer可以在合法条件下撤回。

例如: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应将撤销通知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撤销要约:

(一)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其他形式;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offer不可撤销,并且已准备好履行合同。

四、用人单位单方面毁约的后果

● 如果应聘者已经接受了offer,并同意他的条件,那么这份工作就具有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违约不仅违背了诚信而且违反了法律规定

企业应对因毁约而造成的财产损失予以赔偿;

当然,如果应聘者拒绝用人单位,那么这份offer是没有约束力的

● 总之,不要把 Offer仅仅当成一张纸,offer是单位向求职者发出邀请,让他们建立一份工作关系。

作为 HR,你要做的就是用好 offer招揽人才同时也要注意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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